□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昨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记者获悉,《政策措施》共包括4个方面、20条政策,包括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加大三大产业民间投资支持力度等具体举措。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顾军介绍,近年来,本市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基本保持在三分之一,“十三五”以来,民间投资年均增速5.5%,高于全国平均增速,另外从投资结构、发展质量等维度来看,上海的民间投资都在呈现许多积极因素,2022年,上海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民企占比分别超过80%和90%。
着眼于促公平、提信心,《政策措施》聚焦三项措施:第一、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坚决破除隐形壁垒,进一步强调对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依法开展投资。在服务规范上,要求涉企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兜底条款;在加快企业准入时限上,在浦东新区试行“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第二、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及上海“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第三、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着眼于优服务、提能效,将推出六项措施。顾军介绍,其中一方面要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重点聚焦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程建设,用好上海建设工程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最新成果,把受到企业欢迎的‘桩基先行’、‘多测合一’、项目用地清单制等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落地。”同时还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市政公用接入成本。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水电气接入“零负担”政策。
《政策措施》提出,还要着力加强要素保障,完善民间投资融资服务。要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在全市41个主要执法领域推行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推进实施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上链工程,实现“一次申请、同步修复”。要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投资项目。
另外,在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方面,也具体推出了7条措施。“其一就是要加大三大产业民间投资支持力度。要全面落实好三大产业相关的各项资金补助政策,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高地建设。”顾军介绍,同时,还要打好专业服务“组合拳”。进一步发挥国家药审长三角分中心服务作用,加强对民营企业新药、器械上市许可注册申报的指导;将民营企业动态纳入本市研发用物品“白名单”、进出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统筹全市政府投资的高性能计算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普惠的算力支撑。
针对近年来民间投资较热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项目,进一步明确资金补助等政策,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项目。此外还将鼓励民间投资参与乡村振兴。重点结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引导民营企业投资生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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