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一年后索要工资 法院判决工资照付
李先生在凯旋公司担任运营总监,2021年10月底离职,凯旋公司一直没有支付李先生离职当月的工资。李先生多次找法定代表人索要工资未果,2022年11月提起了劳动仲裁,后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李先生联系法定代表人索要工资构成时效中断,判决凯旋公司仍应支付李先生2022年10月工资2万元。
原告李先生诉称,其在凯旋公司担任运营总监,双方约定每月工资2万元,2021年10月底因个人原因离职,凯旋公司没有支付当月工资,称在下月发薪时一并支付,但之后一直没有支付。其多次联系法定代表人索要工资,对方均答复公司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需要等下一笔融资后才能支付,但具体时间无法确定。李先生迫于无奈于2022年11月申请劳动仲裁,后诉至法院,要求凯旋公司支付工资2万元。
凯旋公司辩称,公司确未支付李先生2021年10月的工资,李先生于2021年10月底离职,在2022年11月才申请劳动仲裁,已经超过了申请劳动仲裁一年的时效,丧失胜诉权,故请求驳回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李先生离职后的2022年3月、6月期间,曾多次通过微信向凯旋公司法定代表人索要工资,已构成了劳动仲裁时效的中断情形,仲裁时效应当自李先生主张权利之时起重新计算,李先生在2022年11月申请仲裁,并未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故作出上述判决。
离异双方跨国离婚后 能否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近日,中国的王红(化名)和英国的约瑟夫(化名)这对跨国夫妻至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可是对于孩子小约瑟夫,他们都想争取抚养权。延吉法院家事法庭的法官审理了这起跨国离婚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了抚养权的法律法规。“其实我们通常说的“某对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爸爸或者妈妈。”这里的抚养权指的是直接抚养权,另外一方享有的是间接抚养权。间接抚养权人并不因为“抚养权”不在自己这里,就可以免除抚养、监护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本案中,孩子小约瑟夫暂时会在中国生活,将来也许会跟随爸爸出国生活。无论在哪里生活,夫妻双方均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在办理孩子入学手续、享受教育方面,都会更加便利。法官将上述法律规定向双方释明,并告知可以约定轮流抚养,但是要考虑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最小化,并且要约定轮流抚养周期、探望权和探望义务的履行等问题。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约定轮流直接抚养小约瑟夫,单数月由女方抚养,双数月由男方抚养。此外,双方保证会保持良好的沟通,在尽量不改变孩子学习环境和不影响生活安定的情况下,进行抚养权的轮换。
依法保障探视权 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这份《探视权自动履行承诺书》,如无异议请签字确认,希望你们双方均能遵守承诺,对孩子尽到做父母的责任!”一起离婚纠纷案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对双方进行教育劝导。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志光人民法庭结合该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针对性发出《探视权自动履行承诺书》。
被告韦某与原告许某原系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一子。因感情破裂等原因,许某对韦某提起离婚诉讼。许某诉称,韦某缺乏家庭责任感,日常疏于对儿子的关心和管教,是其起诉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
法庭受理起诉后,立即调查许某所述情况,经承办法官核实及了解,被告韦某确实存在怠于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行为。在确认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后,承办法官在向双方深入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将调解重点集中于儿子抚养和探视问题上,反复引导被告韦某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对儿子的教育责任。
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人自愿离婚,儿子跟随原告许某生活。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向双方发出《探视权自动履行承诺书》,韦某承诺将遵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内容,每月不少于四次对儿子进行探望,并在寒暑假时将儿子接到自己家中相处;许某则承诺配合及协助韦某行使探视权,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王睿卿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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