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榜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6月14日

“家用电梯”不规范安装

引发悲剧如何赔偿

吴大爷与妻子在农村生活,因老屋拆迁置换到安置房一套,包含地库和一楼。为方便上下楼,老夫妻俩想装一个“家用电梯”。散步时,吴大爷和邻居老周聊起这个想法,老周当即表示自己也有相同需求,在网上咨询过山东一家升降平台厂家,比起电梯便宜得多,一起购买还可以享受优惠。2020年4月26日,吴大爷与老周一同前往山东,以每台3万元的优惠价格,向山东济南某设备公司购买了2台升降平台,合同约定该升降平台不包含外层门,需另行购买。入户安装完成后,吴大爷和老周为节约开支,并没有为升降平台安装外层门,就开始日常使用。

2022年8月14日晚,吴大爷妻子在家中地库听到一声惨叫,急忙跑到一楼,发现吴大爷被卡在升降平台轿厢顶与楼顶之间,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吴大爷被送医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同年8月17日因创伤性脑损伤死亡。吴大爷的亲属悲痛不已,将山东济南某设备公司及公司股东杨某诉至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吴大爷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98.04万元。悲剧发生后,老周为自家升降平台安装了外层门。

因案发时没有监控录像,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承办法官至案发现场实地勘验。原来,吴大爷家中安装的升降平台较为简易,当升降平台轿厢停靠在车库时,轿厢顶与一楼地面处于同一水平面,因未安装外层门,也未设置警示标识,所以人可以直接走到轿厢顶,若此时升降平台又恰巧启动往上升,后果不堪设想。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设备公司及杨某向原告一次性赔偿47万元。

夫妻离婚牵扯借款

实质化解速结两案

有缘相识却为借款,情感升温搞闪婚。婚后未共同生活,却有着不间断的借款。见婚姻无望后,便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归还借款。近日,黑龙江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了实质化解,一别两宽各自生欢。

王女士家住广西,刘先生家住大庆。2013年5月,刘先生和王女士在某婚恋网站相识,并互生好感。同年8月,双方见面,感情迅速升温并在广西登记结婚。在婚前,刘先生曾向王女士借款。婚后,刘先生虽在广西生活三个月,但双方并未共同生活。当年12月,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刘先生便以公司事务繁忙为由返回大庆。2016年1月,刘先生电话告知对方到韩国打工。此后,刘先生未再到广西看过王女士,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其间,刘先生多次以公司经营困难等理由,向王女士多次借款,总计借款40余万元。2019年年初,王女士告知刘先生,其再也没有经济能力帮助刘先生了,刘先生也就此断绝了与王女士的一切联系。见婚姻无望,王女士便向对方索要借款,但几经联系,对方就是拒接电话,并与其玩起“失踪”。无奈之下,王女士以民间借贷纠纷和离婚纠纷为由,分别将对方诉至大庆高新区法院。

民间借贷和离婚案件分别由法官王文娇和吴立翠主审。考虑借款是基于双方存有特殊关系,被告可能会对款项性质存在疑义,而离婚案件争议也是围绕40余万元借款,为实质化解双方纠纷,两名法官决定打包处理,进行一并调解。

鉴于双方分别在广西、大庆两地,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决定实行“云间”审判。庭中,法官坚持实质化解原则,多次明法释理,最终,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达成还款协议,即刘先生两年给付王女士借款共计30万元。

购二手车遇事故车请求三倍赔偿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退购车款

近日,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8月,邓某欲购置一辆二手车,经朋友介绍通过微信联系到何某。何某将一辆宝马轿车推荐给邓某,并告知其该车性能完好、未发生重大事故。邓某决定购买该车,并通过微信向何某支付了4000元定金,几天后支付了剩余的32万元购车款。何某在收到邓某的全部购车款后,将其中的29.5万元转给原车主荣某,作为购车款。

邓某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现异常,遂委托鉴定公司对车辆进行鉴定,结果为该车为事故车。邓某认为,何某、荣某故意隐瞒车辆发生过事故的事实,误导其购买车辆,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退还购车款、支付三倍赔偿金。

何某辩称,在车辆交易期间,何某为某汽车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所在公司承担。

法院认为,在达成车辆买卖协议时,何某未获得公司的授权,应当认定何某是车辆的出卖方。因现有证据不能认定何某存在欺诈行为,从何某以29.5万元购车也可认定,其对案涉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并不明知,因此,对于邓某要求何某支付三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何某提供的车辆质量不符合要求,系根本违约。故邓某要求何某退还购车款及相应利息、赔偿车辆鉴定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但鉴于邓某实际已经占有使用车辆一年左右,对于保险费用和托运费,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何某返还原告邓某购车款32.4万元及利息、赔偿邓某鉴定费用6000元;邓某将车辆退还给何某。

王睿卿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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