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间祖传瓦房引发一场继承之争

兄弟姐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6月19日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近日,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能动监督,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再审调解后,徐姓一家一波三折的继承纠纷终于以和解画上了句号。

1981年,徐家祖父撒手人寰,留下一处老屋,直至40年后动拆之际,徐青(化名)四姐妹才得知房子早已分割完毕。承载亲情记忆的三间祖传瓦房引发了一场继承之争,这要追溯到12年前的那份民事调解书。

2020年5月,祖父留下的老房子即将动拆,徐青姐妹才得知,早在2010年,家中同胞兄弟徐刚(化名)等就曾诉至法院,请求分割该房屋,并向法院提供错误的家庭关系证明,隐瞒了其他继承人的存在。当年,经法院审理,徐家在世的徐刚兄弟二人及其侄子徐成(化名)达成调解协议,三人各分得一间瓦平房,而徐家四姐妹作为享有继承权的必要共同诉讼参加人,却在那场调解中被遗漏了。

对于2011年法院作出的这份民事调解书,徐青姐妹表示不服,她们向法院申请再审,随后法院作出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于是徐青向浦东检察院申请监督。

浦东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接到此案监督申请后,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经调查徐家家庭关系得知,兄弟姐妹六人的祖父母与父母都已过世,且生前均未留下遗嘱,故本应由父亲继承的遗产依法应由徐刚、徐青等人代位继承,徐青姐妹四人并未表示放弃继承权,所以原审应依法通知其参加诉讼。

然而,通过查看原审作出的民事调解书,检察官发现,该调解书确实遗漏了作为必要共同诉讼参加人的徐青姐妹四人,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应依法再审。2021年5月,浦东检察院向浦东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然而有意见认为,本案中被继承人徐某伯于1981年11月30日去世,因国家政策变化,涉案房屋于1992年10月9日重新归属于徐某伯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徐青等最晚也应当在2012年10月9日前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现徐青等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二十年诉讼时效。

最终经过浦东检察院努力,该案启动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执行。

为了帮助涉案一家化解家庭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检察官与法院承办法官密切配合,多次联系当事人进行耐心地释法说理,纾解其矛盾,打开其心结,最终徐家的兄弟姐妹们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三间祖传瓦平房依然按照原分割方式分给了徐家两兄弟及其侄子徐成,在此基础上三人需共同向徐青姐妹四人支付40万元。

继承纠纷化解后,徐家姐妹对于检察官的跟进监督和尽心调解表达了感谢:“帮助我们兄弟姐妹处理好了这件事情,也弥合了手足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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