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楼盘交了订金15万元,销售人员要求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日期内缴纳房款预付款,承诺书的内容是如若不按照规定日期缴纳房屋首付款,订金在取得房屋预售证一个月内退还。现在我不想买那套房子了,去销售方签订了一个退房协议,后来销售不肯退我订金。此楼盘目前没有取得预售证。我有权要回订金吗? 马女士
【解答】
马女士,您好!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当依法取得预售证。现开发商向您收取订金,虽然表面上订金是为了作为您支付预付款的保证,但其实质是房屋销售的保证,故仍属于商品房预售的变相形式。据此,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收取房屋订金的行为违法。既然订金的收取本身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要求您承诺关于订金的退还时间也没有法律依据,故您有权要求开发商及时退还订金。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