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法治报通讯员 刘萍 姜叶萌
有人为拖延履行,居然自编自导一出拙劣骗局,一边伪造银行凭证虚构名下几十万存款事实,应付申请执行人的催款,另一边伪造转账凭证虚构还款事实,应付法院执行。日前,“两头骗”的老吴被虹口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日、罚款3万元的强制措施。
伪装有“家族企业”,欠下297万余元债不还
申请执行人小汪与被执行人老吴原是朋友关系。2017年,老吴说自己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于是向小汪借钱并许了可观的利息。为了打消小汪的顾虑,老吴带着他参观了自己的“家族企业”,不仅如此,还展示了自己名下的房产信息,小汪觉得赚点“外快”不亏,于是陆续向老吴转账了196万余元。当时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仅约定利息按年化36%计算,一年结算一次。
第一年结算时,老吴并未足额偿付相应利息。考虑到两人朋友关系,小汪并未催促老吴支付。然而到了第二年,老吴却还是找了各种借口,不断拖延偿付利息。在小汪的多次催讨后,老吴于2020年10月与小汪签订了《欠款确认书》,明确欠款金额及已付利息情况并将借款利息由年利率36%变更为15%。
到了2021年,老吴还是分文未付,小汪催款无果后,无奈将老吴诉至虹口法院。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吴承诺于2021年6月20日前连本带息归还297万余元。可是到期后,老吴却仍旧诸多说辞,不断拖延履行,小汪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拖延执行竟然伪造转账凭证
经查,老吴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而其名下的房产也早在2019年8月时出售。鉴于老吴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在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后,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官,快,老吴名下有70多万呢,你们赶快帮我去执行吧!”2022年10月的某一天,小汪突然来院要求执行并向执行员徐悦展示了一张银行存款截图。
只见显示为“上海理财金账户(I类)”的截图记载有银行、姓名、卡号以及“人民币余额730800.81”等内容。截图载明的信息确实很完整,难道老吴真的有财产可供执行了?
执行员一边让小汪办理恢复执行的手续,一边立即动身前往银行,如果真有这笔钱,就立即执行!可结果却让人大吃一惊,银行工作人员反馈称老吴既无存款也无理财产品。
执行员随即通知老吴来院谈话。谈话中,老吴矢口否认作假事实,坚称正在积极筹款还钱。法院再次对老吴的财产进行了调查,仍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考虑到老吴的情况,小汪决定再给其一次机会。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2023年1月20日前老吴直接向小汪履行50万元,余款于同年3月前付清。
今年2月21日,老吴向执行员提供一张银行转账的截图,其中显示“交易时间2023-02-20 15:38,交易金额500000.00,对方户名:小汪”,表示已按约履行部分义务。
然而,当执行员向小汪核实时,他却很震惊,表示从未收到过老吴的钱款。看来老吴并没有好好珍惜小汪和法院的善意,还用这种拙劣的手段一骗再骗。法院依法传唤老吴来院谈话。
“你到底付钱了没有?”“我确实付钱了。”“你把转账记录从手机里调出来,法院核实一下。”“我没带手机,我肯定还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你到底有没有还钱,法院去银行查一下就知道,最后再问你一次,究竟有没有还钱?”
面对沉默的老吴,法院依法对他进行搜查并发现了他藏起来的手机。此时,老吴总算意识到自己的欺骗糊弄不了法院,他承认两次伪造截图的事实。
老吴伪造截图的行为,不仅亵渎了司法权威,更是妨碍了执行程序的正常进行。鉴于老吴妨碍执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法院决定对他采取司法拘留15日、罚款3万元的强制措施。
经训诫,老吴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悔改,并承诺在拘留结束后尽能力履行还款义务。目前,老吴已经向小汪支付了部分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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