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屡屡失信 更换法人逃避执行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6月27日

有一家公司有很多起执行案件都没能执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却每隔一两年更换一次法定代表人。比如,张三注册一家公司,因为该公司被起诉,无法偿还欠款。张三随后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改为李四,李四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张三是否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汤先生

【解答】

汤先生,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如果股东未履行实际出资义务,应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您在诉讼时将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包括法定代表人列为共同被告,以便执行程序中可以向其追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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