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举
近日,一段“男子在太湖边放生外来物种珍珠鳖”的视频在网上流传。网传视频显示,一男子在水边,从白色的箱子里将一只背上有花纹的鳖倒出来,周围的人则欢呼“放生喽”等话语,放生的鳖则很快爬入水中消失不见。无锡市渔政支队表示,外来物种不允许私自放生,已关注到网传视频,并已介入调查。(6月23日澎湃新闻)
禁止放生丢弃外来野生动物物种,可能会让一些经常放生的爱心人士误解。但无论从保护生态环境角度还是从维护当地正常秩序角度出发,都有必要规范这一行为,让放生更加科学理性。毫无疑问,放生并不是将野生动物往野外放归、丢弃就万事大吉,而是需要周全动物天性、习性,季节、环境以及是否对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等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活。
一些外来野生动物物种对本地物种和生态有着极其严重的危害,会造成本地物种大量死亡,对入侵地的农田、水源、森林、草原、城镇绿化带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具有重大威胁,且蔓延扩散较快,难以有效阻截控制。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外来物种除威胁农林牧渔业生产和生物多样性外,本身含有毒素,可对人畜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对此,相关部门已经制订了《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而《野生动物保护法》则规定,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生物安全法》更是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违反者,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如果放生行为导致财产、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如村民庄稼被破坏,居民、牲畜被咬伤的话,或者盲目放生外来物种的话,放生者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治安处罚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必须强调,盲目放生、野蛮放生不是行善,而是作恶。相关部门理当强化宣传力度,让人们知道哪些物种不能放生,科学合理的放生时间以及方法。同时对野蛮放生严肃惩处,以儆效尤。进而让放生回归文明、理性、向善的本意,而非沦为危害当地居民正常生活,破话生态环境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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