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蒋芸芬
本报讯 离异多年、带女儿独自生活的何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看似优质的再婚对象沈某,可谁知对方只是一个“花花公子”和诈骗惯犯。日前经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沈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相识之初,沈某对何女士说自己在事业单位工作,是一个小领导,名下有七八套房产,在外地还有一套四合院和几处门面房,每年靠收租就能赚180余万元。何女士觉得对方条件不错,而且很真诚地想和自己步入婚姻殿堂,加上又是熟人介绍,就对沈某十分信任。因此,当沈某在认识没几天后就提出要借3万多元用于装修二人的婚房时,何女士尽管连婚房都没去过,还是立刻给对方转了钱。
当时的何女士处在找到如意郎君的喜悦里,她先是带着自己的女儿和沈某的女儿倩倩一起去旅游,旅游归来后又和沈某计划买车、交换结婚见面礼等婚前准备工作。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沈某多次许诺由自己买单,却都以“身边没现金”等理由赖账或请何女士母女垫付。
几个月后,何女士渐渐发现了不对劲,沈某一次次让自己“垫付”,却没有归还钱款。很快,何女士了解到,沈某不带自己回家的原因,居然是他家里还住着他的前女友。不仅如此,沈某除了和倩倩的母亲有过一段婚姻外,还曾离过四次婚,也经常换女朋友,是个名副其实的“花花公子”。而沈某所说的经济状况也都是假的,他其实没有工作。
发现真相的何女士多次向沈某讨要总计2.4万元的欠款,但始终无果,沈女士便选择了报警。得知何女士报案后,沈某立刻归还了所有欠款,何女士对沈某出具谅解书,公安机关对沈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可是,沈某并不仅仅是个不真诚的结婚对象。2022年12月,因涉及另一起诈骗案,他又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前往派出所投案,并归还了相应钱款。但是,他先后两次虚构事实,编造理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他人借钱或要钱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今年5月,该案移送松江检察院审查起诉,松江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沈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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