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姜叶萌
本报讯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住得好好的房子,因为漏水而遭了殃,楼上邻居、物业公司却都打得一手好太极,说起赔偿就各种推脱……徐阿伯就遇到了类似的糟心事,最终只能诉至法院。近日,虹口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案件。
一个寒冬的清晨,徐阿伯居住的老公房屋顶突然开始滴水。随后,墙面、屋顶出现大面积浸水。徐阿伯急忙找来居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寻找漏水原因,发现是三楼消防表箱内的水压测试表冻裂所致。
当天上午,徐阿伯向物业报修,物业公司随即派人关闭消防管道水阀,拆卸破损的水压测试表,并用堵头封堵。
看到满屋狼藉,房顶、灯具、被褥、电脑等因渗水受损,徐阿伯心疼不已,他认为消防水管是租赁房附着物且在物业管理范围内,物业公司应对自己的财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于是,徐阿伯找到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却遭拒绝。因此,徐阿伯起诉至虹口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财产损失1.1万元。
法庭上,物业公司辩称,房屋受损的原因是消防管道的水压表因天冷爆裂漏水导致。但消防管道是消防部门安装,并非物业服务范围。事发时公司也及时断水、维修,因此房内的损失与物业公司无关,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中,法官前往受损房屋进行查看,并组织现场调解。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虽对房屋受损的具体范围、金额以及责任主体存在争议,但均认可房屋因消防设施爆裂导致漏水受损的事实,亦认可物业公司为公房提供物业服务的事实。
最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物业公司补偿徐阿伯损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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