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宋亚辉:

兴趣与职业相吻合可化解一切困难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8月23日

非常荣幸能够登上这个领奖台,这曾经是我心中遥不可及的梦想。一路走来,得益于党和国家擘画的法治发展蓝图,得益于中国法学会为青年学者搭建的发展平台,得益于法学法律界前辈传递的榜样力量。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是一名经济法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者,当初之所以走上法学道路,与头脑中法律人匡扶正义的形象密不可分。由于在高中之前接触的有关大学的信息极为有限,高考结束后的专业选择深受20世纪90年代影视剧塑造的律师、检察官、法官形象的影响,正是榜样的力量驱使我步入法学殿堂,坚信这是一条能为社会作出贡献的人生道路。

初始选择,虽非兴趣的驱使,但在研究生阶段,一次次探索新事物、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历练带来的心理刺激和满足感,使我逐步对经济法产生了浓厚兴趣,同时也日益感受到自己工作的社会价值和意义。这种心理状态使我的研究进入良性循环。自此以后,“累并快乐着”便成为我十多年来从事经济法研究的整体状态。这段经历表明,“兴趣永远是最好的老师”,若无兴趣支撑,一个人的学术道路可能走不远。一旦兴趣与职业选择相吻合,一切困难都容易化解,一切复杂的境遇都容易被简化。随着研究的深入,我愈发意识到经济法学的重要使命。经济法不只是为了保障国家经济发展,还对提升社会文明、弘扬民族文化均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深深地嵌入这个国家、民族整体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结构中。中国正在发展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不同于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也不同于美国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根本上源于各国的宪法价值、民族文化和现实条件差异。因此,我在经济法研究中尤其注重经济体制与社会价值之间的互动,唯有如此,才能深刻理解进而发展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真正作出有益于中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学术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对于经济法学者而言,生长在祖国大地上的市场经济不仅是经济法的研究对象,更是理论创新的沃土。这要求经济法研究要强调问题意识。无论何时何地,问题都是科学发展的动力源泉。传统法学以区分公法与私法的二元结构为前提,但市场经济的运行离不开政府与市场的交互作用,这样的经济关系很难作出泾渭分明的公私二分。面对这种张力,我近年来致力于发展“公法与私法的互动理论”研究,努力让经济法理论面向实践,从实践的沃土中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这也将成为我学术生涯不懈奋斗的目标。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民主与法制时报》,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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