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雷磊:

在热爱的专业领域里持续耕耘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9月13日

一位前辈学者曾说,眼里有光,心里有爱,手里有能,是成事者的标配。在此,我想结合自己的经历,谈一点体会。法学工作者眼里应当充满对法治中国的希望之光。我长在新世纪,成在新时代。

2000年,我满怀对法律职业的憧憬来到北京求学,此后负笈十载,以勤经业。包容开放的北京、名师荟萃的法大传递给了我法治天下、学问古今的信仰。2010年,我博士毕业留校任教,波澜壮阔的中国法治实践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问题和新素材,日臻成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知识创新树立了政治旗帜和思想指南,也更坚定了我成为法治中国的笃信者、传播者和实践者的信念。

法学工作者心里应当包含对专业领域的无限热爱。志向所在,奔山赴海,不负所爱。本科毕业选择保研专业时,我没有选热门的民商法专业,而是走向了看似抽象的法理学研究之路。从二十年前至今,我专注于法学基本范畴、法治理论、法学方法论和法教义学领域的研究,专心着力,矢志不渝,求学索道,无问西东。在自己热爱的专业领域里朝兢夕惕、持续耕耘,为中国法学的发展奉献一己之力,是这次获得荣誉的三十位优秀学者的共同特质,也是收获回报的基本前提。

法学工作者手里应当淬炼出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列宾曾说,灵感不过是“顽强的劳动而获得的奖赏”。一分理论创新来自十分知识训练,持续的理论创新来自不间断的学习和思考。在抽象的法理学研究过程中,我努力开拓学术前沿意识,注重跨学科研究,注意一般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知识相印证,取得了较为丰硕的学术成果,曾入选各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获得包括“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在内的诸多奖项。荣誉和奖励是继续前行的动力,也是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法律知识创新的动因。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我们不能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而要做中国学术的创造者、世界学术的贡献者。我将以今日所获得的荣誉为新的起点,在未来致力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标识性学术概念和原创性法学范畴的研究,争取产出更多既有中国特色、又有普遍价值的成果,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构筑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贡献微薄之力。我将负薪构堂,勠力前行,不负时代!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民主与法制时报》,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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