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VR游戏场景逼真,且能充分调动玩家的感受使其全身心投入到游戏情景中。6岁的晓晓和父母一起在VR娱乐馆玩游戏时,不慎从木箱上摔下受伤。近日,晓晓一家将VR娱乐馆的经营者告上法院,长宁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2021年8月,当时6岁的晓晓在父母陪同下来到一家VR娱乐馆玩VR游戏。在以往游玩过程中,晓晓的父母会在旁陪护。晓晓的爸爸表示,事发当天,门店工作人员表示类似设备有三台,家长可以和小朋友共同游戏,并表示他们会照顾好晓晓的。于是晓晓的父母和晓晓共同进行游戏,谁料悲剧就此发生。由于晓晓身高较矮,需要站在垫高的木箱上进行游戏。随着游戏的进程,沉浸在游戏中的晓晓不慎从木箱上摔落,并磕到左眉上方,造成现场大量出血。后晓晓被急救车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手术。事发后,晓晓一家与VR娱乐馆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合意。于是,晓晓一家将VR娱乐馆告上法院,索赔医药费、后期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律师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6.3万余元。
VR娱乐馆表示,晓晓的父母称店内工作人员表示会照顾小朋友一事,因他们未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其无法确认。事发时晓晓父母作为监护人,未谨慎、全面对未成年子女尽到看管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作为VR游戏的经营者,更应知晓VR游戏可能存在的风险,对于来店游玩的顾客应善尽安全保障义务。根据VR娱乐馆提供的部分录像片段可以看到晓晓父母作为门店消费者亦在进行VR游戏体验,过程中带着VR眼镜根本无法看到旁边的未成年孩子,法院认为晓晓父母所述被告员工会在旁照看晓晓的陈述更有可信度。晓晓父母出于对工作人员的信任,而放松了对晓晓的关注,以至于晓晓在游戏过程中摔落受伤。VR娱乐馆作为经营者,现场装有监控设置,并对员工有管理职责,在事发后未能及时了解情况,在诉讼过程中也未能提供完整事发过程录像,法院认为VR娱乐馆未尽到举证责任。据此,VR娱乐馆对晓晓所受损害负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酌定VR娱乐馆赔偿晓晓一家经济损失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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