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上海市委拟递交“两会”提案

建议上海涉航空争议诉讼案件集中管辖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1月15日

□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当前,上海航空业与国际航空枢纽已再起宏图,如何应对日益增长的航空司法需求,提升涉航空争议的司法能力,助力上海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记者昨日获悉,在即将召开的2024年上海“两会”上,民建上海市委拟递交提案,建议上海法院创新审判机制,探索涉航空争议诉讼案件实施集中管辖。

“上海是继伦敦、纽约、东京和亚特兰大之后,全球第五个年航空客运量过亿人次的城市,其在国内国际的地位对司法保障提出了急迫且独特的需求,也为航空争议案件集中管辖创造了基础条件。”民建上海市委认为,实施涉航空争议案件集中管辖是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需要,是保障上海航空业国际地位的需要,也是响应上海法院航空审判现状、顺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需要。

民建上海市委指出,《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第四十一条提出“本市人民法院应当完善航运诉讼案件审理机制”,而上海法院在涉航空争议案件审判机制方面已经总结出不少成功经验。

记者了解到,2023年5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航空案件审判站”正式成立并入驻虹桥临空经济园区,与航空争议调解中心、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一起,构建起国内首个航空争议一站式解决平台。

“涉航空争议诉讼机制的独立构建恰逢其时,上海法院应以敢为人先的精神,持续探索涉航空争议案件的集中管辖机制。”为此,民建上海市委拟递交提案建议上海法院探索施行涉航空争议诉讼案件集中管辖。

民建上海市委认为,要科学界定“涉航空争议”的案件范围,建议在不涉及刑事、行政案件的前提下,将民商事案件范围予以明确。

民建上海市委还建议,加强航空审判专业法官队伍建设和储备。“鉴于涉航空争议的高度专业化要求,实施集中管辖的法院应当选拔、培育一批既精通国内国际航空法律,又具有一定航空专业知识的复合型法官。”提案建议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以及上海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等学术机构开展合作,共同推动航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与深度融合。与此同时,还建议法院组建涉航空争议专家库,借助“外脑”提升涉航空争议的审判质效。

此外,民建上海市委认为,涉航空争议诉讼案件的集中管辖进程应建立在与调解、仲裁同频共振的轨道上,建议集中管辖的法院与已成立的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航空争议调解中心共同建立航空争议“调解、仲裁、诉讼”三位一体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形成以司法引导、诉调对接、裁审联动、行业协同为准则的航空争议多元调解机制,实现航空领域矛盾纠纷的高效、便利、稳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