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乘坐公共交通不应以身高“一刀切”

市人大代表俞蕾建议14岁以下儿童免票乘坐公共交通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1月26日

市人大代表俞蕾接受媒体采访 记者 王湧 摄

□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上海正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儿童免费乘坐公交和地铁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然而,本市儿童免票政策是以身高作为判定依据,对此,市人大代表认为,考虑到儿童生长的实际情况,应对免票情况增加14岁以下的条件。

市人大代表俞蕾告诉记者,本市公交和地铁的相关规定,本市身高1.3米以下儿童可享受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的优惠政策;身高1.3米以上儿童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就需要购买全价车票。“这意味着本市公共交通儿童乘车优惠仍以身高作为主要判定标准,而这与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均不相符。”俞蕾说。

在她看来,落实儿童公共交通出行免票优惠也是贯彻落实国家人口政策的重要一环。按照本市现行规定1.3米以上未成年人”,同时也存在个体歧视、价格歧视等问题,对长得高的未成年人十分不公平。

此外,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指出:“全面落实儿儿童乘坐轨道交通即购买全票,结合我国“儿童身高、体重标准对照表”,8至9周岁的儿童大概率达到该身高,意味着大量9周岁以上儿童不能享受公共交通出行优惠,这与当前的人口政策要求不相适应。

从法律规定层面,2021年6月1日起修订并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根据该法条规定,所有的未成年人在公共交通中有权享受票价优惠,这项福利政策是针对整个未成年群体的。若以格式条款、单方规定限制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享受票价优惠,等于变相“惩罚长得高的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览参观票价优惠政策,推进采取年龄标准优先、身高标准补充的儿童票价优待政策。”

俞蕾认为,对于儿童的票价优惠应当以“年龄标准优先、身高标准补充”为原则,这才符合国家对于所有未成年给予票价优惠的福利,体现公平,这也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政策。

据悉,同为交通领域的铁路儿童票优惠方案就于2023年1月1日作出调整,交通运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规定:随同成年人乘车的儿童,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应当购买全价票。这改变过去多年以身高为标准的优惠政策,获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对此,俞蕾建议在法律规定层面,由市发改委、市交通委牵头,修订《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与《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乘坐规则》,在目前的儿童以身高为标准乘车优惠基础上,增加为以年龄为标准免票政策,实行“年龄+身高”双重判定的新标准,具体年龄可以参考铁路儿童票及其他城市的相关规定,以14周岁为界限,这也与法律上对于儿童的界定保持一致。

在操作层面。她认为可参考其他城市做法,未满14周岁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目前各地铁站均设有人工通道,儿童可凭有效证件由人工通道直接进入;而在乘坐公交时,同样出示有效证件即可免票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