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赌博前科 公婆不愿产证加名

调解员妥善协调处理产证办理事项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1月30日

□  记者  章炜  陈颖婷

近日,上海市金山卫镇某小区业主张某某到某居委会调委会,申请调解其与公婆之间因办理房产证产生的矛盾纠纷。张某某称,他们家在该小区共有2套安置房,公婆正准备办理产证,但两套房屋均没有计划将张某某夫妻俩的名字写上房产证,只有公婆和张某某9岁儿子的名字。张某某希望通过调解,在一套房屋的产证上加上他们夫妻和儿子的名字。

两套安置房都没有名字

外来媳妇办理不了居住证

在接到张某某调解申请后,居委会调委会调解员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张某某是外来媳妇,最近需要进行相关职业能力专业考试,并且想报考成人大学,但前提是需要办理居住证。由于两套安置房都未办理房产证,所以她无法办理居住证。为此,张某某向房产交易中心出具了房屋产权有纠纷的声明,两套房屋产证办理因此一直搁置至今未办理。

去年,张某某因需要办理居住证,向公婆提出办理产证的要求,但由于之前的矛盾,她到调委会希望与公婆进行调解。张某某表示,之前公婆办理产证准备将目前张某某夫妻和儿子居住的房屋90%份额写在公婆名下,儿子占10%,没有夫妻俩的份额。张某某希望加入夫妻俩的份额,哪怕只有10%,也是对其的保障。同时,张某某担心老人过世后产生比例不小的遗产税,她希望将产证做成小夫妻和儿子的名下。

调委会了解到,张某某的丈夫有赌博前科,前几年借过高利贷,这是公婆未将小夫妻写进产证的主要原因。张某某表示丈夫已经有改正的迹象,多年未借贷,所欠的债务也仅剩下亲朋之间的了,夫妻间目前关系和睦,因此不会对家庭资产有不良影响。

几经协商

选择最适合方案

调委会向居委会结对律师咨询详情后,分别和张某某及其公婆分析了办理产证后可能产生的一些结果:产证中有张某某夫妻俩的姓名或其中一人的姓名,若张某某丈夫再次发生债务问题,债权人通过司法起诉大概率可以将其夫妻俩在房屋内份额转到债权人名下;其次,张某某公婆未去世前交易房屋,只需要支付正常的交易契税,无需支付遗产税,如果过世后交易,其公婆的份额将产生20%的税额;公婆未通知张某某的情况下办理产证,或者去办理产证没经过张某某同意,一般情况下张某某仍然享有30平方米安置面积的权益,若后续有分割房屋财产,仍可追溯这部分权益,但是如果加入张某某少量份额,就只能享受少量份额的权益,不能再追溯30平方米的权益;若今后发生婚姻破裂的情况,孩子判给张某某,产证若只有张某某儿子的份额,张某某作为监护人在其儿子未成年前可以进行买卖,如果老人占有一部分份额(或居住权),在公婆未同意情况下,就不能进行交易。

调委会与张某某分析,首先要消除公婆的顾虑,如果产证加入他们夫妻俩的姓名,公婆担心会产生后遗症,肯定无法在短期内顺利办理产证。而为了减少今后可能产生的高额遗产税,又消除公婆的顾虑,可以考虑说服公婆办理张某某儿子占有产证大部分份额,公婆占有小部分份额的方案。

在与张某某和公婆分别进行了以上分析后,调解员建议张某某和丈夫主动去和公婆进行沟通,选择最适合家庭的方案办理产证。

经过几次协商,张某某的公婆同意将目前张某某夫妻居住的一套房屋做张某某和张某某儿子的产证,协议中张某某承诺在儿子成年之前不对该处房产进行买卖。

【案件点评】

该案例是家庭中因办理房屋产权证发生的纠纷,由于是动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谁出资购买应当做谁的产证有很大的差异,又因特殊情况,家庭中分歧比较大,迟迟无法办理。对于此类涉及家庭财产比较敏感的案例,调解员应与当事人分析后最终由其家庭自身协商选择合适的方案。除了协调处理产证办理事项,同时也要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维护社区和谐。另外,对于此类动迁安置房的特殊情况,也可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探索寻找是否有办理相关居住证明的绿色通道。通过相关部门协调,张某某已经顺利办理了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