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借款并签名 是否视为做担保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2月02日

我在2022年时曾介绍何某向许某借款,并在借据上签了名,现在何某未按期还款,我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如果仅是作为介绍人在借据上签名,无须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