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人打伤 能否追究刑责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3月22日

我儿子最近被邻居的孩子故意殴打导致轻伤,这个孩子据说今年十五周岁,我们能否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解答】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涉嫌的是上述罪名以外的犯罪,比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依法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其民事赔偿责任则应由监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