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赵忠玺 周晨曦 施晨霞
原本价值一亿多元的执行标的,却被协助执行义务人“釜底抽薪”,恶意掏空,致使巨额财产无法正常执行,司法拍卖成了“司法白条”。而协助执行义务人隐蔽且具迷惑性的作案手段,让该案一度存疑。检察机关查明犯罪手法,最终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予以支持。作为全市首例获判的协助执行义务人转让子公司股权转移资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有力维护了司法的权威与秩序,更有力保障了竞买企业的合法权益。
巨额股份折损殆尽
2020年1月的一天,H公司的代理律师面色凝重地来到浦东法院找到执行法官:“法官,我们公司在1个月前花费了1个多亿,通过司法拍卖拍到的B公司股份现在变得一文不值,这1亿元要打水漂了啊!”
2018年5月,法院在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民事诉讼中,应原告申请,依法查封、冻结A集团公司持有的B公司1亿股股份,并向B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要求B公司协助提供相关材料,配合进行股权评估,不得转移资产。
因B公司拒不提供任何材料,法院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从A集团处获取的材料,于2019年2月评估确定上述1亿股股份价值1.4亿余元。
2019年12月,H公司经司法拍卖程序以1亿余元竞拍获得上述股份。可不久,H公司发现,B公司原有的12家子公司,竟有9家在2019年7月份被打包转让,转让价仅仅1万元。
察微析疑锁定关键证据
法院在向H公司了解情况后,认为B公司存在阻碍司法执行的嫌疑,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B公司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王某甲丝毫不回避转让9家子公司的事实,但辩解自己是在清理“不良资产”,并提供了自行委托的对9家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而在这份报告上,9家子公司总资产竟然是负4000余万元。同时,王某甲还声称法院委托的资产评估严重低估了股权价值,严重损害了A集团公司和B公司的利益,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A集团公司是家族企业,相关公司员工在面对公安人员的询问时或是不愿意配合,或是避重就轻。由于本案执行期长达1年,执行期间王某甲拒绝提供财务资料,此后B公司又出现经营异常,人员离职等情况,财务经营数据已无法通过现场扣押等常规方式调取……诸多难点摆在检察官面前,“既然公司要定期税审,那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会不会有原始财务数据呢?”于是,检察官立即引导公安机关调整取证方向锁定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成功调取固定了财务审计所需的数据材料。
穿透审查成功揭秘作案手法
不久,审计人员反馈,依据税审时的财务数据,法院委托的资产评估报告结论是正确的,但王某甲提供的自行委托的对9家公司的资产价值分析报告看上去似乎也没有问题。
不过,通过穿透式审查公司股权状况,反复分析比对公司的往来资金,在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下,真相还是“浮出水面”。
原来,B公司有12家子公司,其中仅C子公司存在实际经营业务。在经营过程中,王某甲通过内部资金调转等财务安排,使得资金集中于B公司和C子公司,同时C子公司对B公司还享有债权,而其余11家子公司中,有8家不但账上所剩无几,还对B公司负有债务。王某甲深知,拆分转让后,B公司如果要讨回8家子公司欠款,就只能管这8家子公司讨,8家子公司穷得叮当响,B公司必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而C子公司就是再有钱,B公司也只能望洋兴叹,更何况C子公司还对B公司享有债权,B公司的账上可是实打实地存着1亿余元。
于是,“心有不甘”的王某甲,就在法院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了A集团公司持有的B公司的股权价值后,来了一招“釜底抽薪”,将C子公司与8家存在“内部债务”的子公司打包,形成所谓“不良资产”,然后绕过股东会,擅自以1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了同案犯王某乙。一番“瞒天过海”的操作后,B公司的巨额资产被王某甲“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H公司拍卖获得的一亿股份价值被折损殆尽。
最终,浦东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王某甲、王某乙提起公诉,同时综合考量犯罪的手法、损害的结果和主观恶性程度,认定王某甲等人的行为已达“情节特别严重”。本案历经一审、二审诉讼程序,浦东检察院的指控均获法院支持,王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王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A公司的过亿经济损失得到了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