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潘颖 记者 徐荔
恋爱期间,男友用诈骗所得为女友买车买房,女友在明知获赠财物是赃款的情况下还妄图私吞,最终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0年6月,陈静(化名)经朋友介绍与吴某结识,并谈起了恋爱。交往不久,吴某就辞去了培训老师的工作,与陈静一起开了一家店铺,吴某负责经营,陈静则在前台接待,两人都相处得十分融洽。不久,吴某就为陈静买了辆车,还资助她在老家购置了一套房产。
正当陈静享受着这段甜蜜爱情时,吴某却在2022年10月被警方刑事拘留。原来,从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吴某一直以能有偿为学生择校转学为由,先后骗取60余名学生家长共计400余万元,吴某除了将这些钱用于店铺经营和个人开支外,还把近70万元转给了陈静,他们舒适的生活背后暗藏着许多家庭的“血泪”。
其实两人刚开店的时候,就常有家长上门找吴某并产生争执,事有蹊跷,陈静却充耳不闻。
吴某被刑事拘留后,陈静虽心有忐忑,但仍抱着侥幸心理,直到2022年12月,公安机关找到陈静,表示吴某转给她买车买房的部分钱款为诈骗赃款,要求陈静将钱退出。
即便已被明确告知钱系赃款,不愿降低生活质量的陈静还是拒不退赃,并试图转移这些财产。为了尽快将财物变现,她将老家的房产以低于购入价的价格快速转卖,并将卖房所得的绝大部分钱款转给了母亲和现任恋人,导致赃款无法及时追缴。此后,陈静还跑去了外省,试图逃避追查。
2023年11月,民警将陈静捉拿归案。到案后,对于为何在已被公安机关明确告知要退赃之后长达9个月的时间里没有任何退赃行为,“深情”的陈静称是为了让吴某释放以后还能有钱花,但谈到卖房数额时又含糊其辞,前后不一。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多次引导公安机关取证,通过调取陈静的银行流水,厘清每一笔资金去向。
经审查,陈静在明知涉案房屋系部分由犯罪所得购买的情况下,仍销售并转移相关钱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共计67万余元。无论陈静究竟想将卖房所得留作私用还是替吴某代存,她都是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今年3月,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陈静提起了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