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毒品批发商”长达七年的深挖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4月17日 熊佳明/徐荔

  □  通讯员  熊佳明  记者  徐荔

  2016年4月,上海市南汇监狱新收了一名左腿受伤的罪犯胡明(化名),他的腿是被枪打伤的。而谈及自己的受伤原因,胡明显得很“云淡风轻”。当时的胡明还不到三十岁,年纪轻轻却有如此复杂的经历和“平静”的心态,民警觉得他“不简单”,于是,历时七年的深挖工作开始了……

  异常低调的

  “毒品批发商”

  经多次深入交谈,民警倪军华了解到,胡明曾深陷毒品漩涡,多年前,在一次“黑吃黑”抢劫其他毒贩的毒品时,被对方用枪打伤了腿。案发后,胡明等相关涉案人员被抓获,胡明因伤取保候审。然而,取保候审期间,胡明还是不安分,竟伙同他人继续贩卖毒品,被警方当场擒获。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和抢劫罪判处胡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6年4月,胡明被送押至南汇监狱服刑。

  胡明入狱以后,为人非常低调,可以说是“朴实无华”。除了民警的询问和深入交流,他几乎不会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涉枪”“黑吃黑”“毒品批发商”等宛如影视剧中“黑道人物”一般的犯罪经历。在和民警谈话的时候,胡明往往全程低着头,回答问题用的几乎都是最少的字眼,比如“是的,好的,没有,明白”等。这样的低调,结合胡明“波澜壮阔”的犯罪经历,是极不相称,甚至反常的。出于职业敏感性,狱侦民警倪军华认为“事出反常必有妖”。

  南汇监狱狱政科民警张楠介绍,从统计学意义上来讲,监狱关押的已决犯有一部分具备明显深挖价值,经常能为破解其他案件提供线索,要么是将遗漏的同案犯绳之以法,要么是将其本人的余罪、漏罪暴露。但是,在服刑人员中准确识别有深挖价值的潜在对象,是一门技术活。一般,刚入监不久的服刑人员,处于思想上的不稳定期,因为对环境陌生、对余罪恐慌,往往会在言行中露出某种迹象,这时就需要民警敏锐把握时机。而一旦服刑人员熟悉了环境,思想上开始为继续隐瞒犯罪事实做好了准备,就很难再察觉出异样,这也是深挖工作“急”的原因。

  对于胡明这样的服刑人员,一旦锁定了蛛丝马迹,就可以借助长期的教育影响和政策攻心,有的放矢且卓有成效地取得突破。这是深挖工作“不急”的部分。

  耐心施教终于

  等到他袒露秘密

  把胡明列为关注对象以后,七年间更换了数名主管民警,他们接力对胡明施加教育影响。有的立足于胡明罪重刑长,但年纪尚轻,希望他把握改造机会,使胡明逐渐融入改造环境;有的安排胡明参与有获得感的活动,逐步建立对民警的信任,并逐渐放下防备;有的从家庭支持系统入手,引导他感念亲人,希望他抓住一切早日回归的机会,报答父母……无论教育的角度如何,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使胡明放下包袱和戒备,主动袒露藏在“丰富”犯罪经历下的秘密。同时,民警也不放松对胡明的关注,结合他日常不自觉的言行,民警更加确定胡明“有料”。

  经过多年教育改造,身处老病残服刑人员集中关押监狱的胡明,对生命的脆弱和珍贵有了比原来更为深刻的认识。近两年,民警发现胡明较之以前更容易发出诸如“生活艰辛,要珍惜生命”之类的感慨。民警因势利导,安排胡明参加监狱开展的内观矫正等项目,加强“生命教育”,经过大半年的熏陶,胡明内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2023年3月的一天,胡明主动要求和民警谈话。预感“有事发生”的民警李文斌适时安排了一个安静的谈话环境。

  果然,胡明一开口就哭着说:“我特别惶恐,我对我这条命还是稀罕的,但是有一件事会把我推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我想趁着还有救命的稻草,赶紧抓住,趁我还有希望的时候。”接着,胡明就交代了他于2014年指使他人贩卖、运输毒品2.7公斤的犯罪事实。

  在胡明供述其主谋的2014年贩卖、运输毒品案中,同案犯陶某早先已经落网,而关键主犯之一的吴某自2014年一直在逃。南汇监狱将胡明交代的线索提供给相关省市的警方时,吴某刚刚落网,其参与运输、贩卖毒品一案正在审理。从证据链及警方掌握的情况来看,胡明提供的线索为查明案件事实、协助国家司法机关将吴某绳之以法,起到了重要作用。

  吴某得到相应刑罚,胡明也为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法院综合相关情节后,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胡明无期徒刑,合并以抢劫罪、贩卖毒品罪、贩卖、运输毒品罪三罪并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如果胡明没有坦白,相关司法机关也会继续追诉主犯胡明,而身为死缓罪犯的他恐怕真是连生的希望都没有了。”南汇监狱民警李文斌表示,“幸而,他及时醒悟,抓住机会,主动坦白。”

  经过七年的不懈努力,刑罚的严肃性得到了维护,正义得到了伸张,而胡明则也得到了解脱和“重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