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成为间谍的“帮凶”

间谍窃取我国 杂交水稻亲本种子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4月17日

  今年4月15日,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10周年。10年来,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我国的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科技等诸多领域,可以说,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关键是“总体”,强调“大安全”理念,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粮食、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人工智能、数据等诸多领域,而且将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动态调整。

  可以说,国家安全的方方面面都与我们的美好生活休戚相关。经济安全直接关系我们的衣食住行;文化安全关系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文明发展进步;能源安全关系到我们的手机电脑是否有电、车辆能不能正常行驶以及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安全关系着我们能否更好地与世界互联互通,享受更加智能和便捷的生活;海外利益安全关系着我们能否更好地迈出国门,与各国建立起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构筑起和平发展的良好国际环境,不受各类威胁风险的影响。

  泄露我稀土领域国家秘密

  涉案人员获刑

  近年来,关键矿产已经成为全球主要大国战略博弈的新领域。国家安全机关日前破获一起境外某有色金属公司非法搜集窃取我国稀土领域国家秘密案,对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成某原是我国某稀土公司副总经理,工作中可以接触到我国稀土行业内部信息。在日常的商业往来中,成某结识了境外某有色金属公司上海子公司员工叶某某。

  在某一次我国稀土收储招标会议结束后,叶某某试探性地向成某索要招标会中标情况。

  成某:在每次国储业务招标中标之后的四五天或者一周左右,叶某某给我来电话,在谈及其他业务的时候,也会向我问及当时的国储稀土招标中标后的情况,我提供给了她,这里面的一些数据都是极其关键和重要的。

  第一次试探性索要没有遭到拒绝,此后,叶某某便更肆无忌惮和成某谈起了交易。在所供职境外公司外籍员工的指挥下,叶某某以提供金钱报酬为诱饵,多次私下向成某索要我国稀土收储明细、指令性计划等信息。

  稀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资源,事关国家发展和国家安全。身为稀土行业涉密人员的成某,却为了谋取一己的私利,在明知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禁止向外提供的情况下,却仍将其在工作中掌握的我国稀土收储品类、数量、价格等信息提供给叶某某,严重危害了我国的国家安全。

  通过向叶某某提供涉密信息,成某多次收取对方给予的巨额报酬。

  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研究员杨向光介绍,在稀土领域中,不仅仅涉及稀土原料的开采,也包括稀土的储存和稀土的分布信息,这些都涉及稀土行业的发展和国家的安全。稀土在军事上,包括导弹、飞机、卫星上都有用。所以说谁掌握谁控制,谁就会引导整个行业未来的发展,这个技术对于中国来说,对于世界来说都是重要的。

  经国家保密部门鉴定,成某向境外提供的内容涉及7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023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叶某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判处成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90万元、罚金10万元。

  斩断窃取我稻种及制种技术的境外“黑手”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国计民生。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持续加大对我国粮食领域渗透力度,窃取我国核心科研情报,对我国水稻种业核心竞争力与粮食安全造成显著危害。针对这一突出情况,国家安全机关主动出击,2022至2023年集中破获系列间谍窃密案件,依法调查审查涉案人员近百名、查处重点涉案企业11家。其中,国家安全机关就破获一起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取我国稻种及制种技术案件。

  国家安全机关干警:我们在工作中发现了境外某间谍情报机关在国内设立的一个公司,主要就是非法搜集我国亲本种子资源。通过对该公司的侦查,我们顺藤摸瓜发现了朱某某及其公司。

  亲本种子,一般是第一代用于杂交实验的种子,其留种不会产生性状分离,影响产量,是我国粮食安全领域重要的种质资源。

  国家安全机关查明,朱某某,原为国内某农业科技公司总经理。为了捞取个人经济利益,朱某某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建立所谓“合作”关系,并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要求“来者不拒”,以“合作制种”名义,先后向对方违规出售5种亲本稻种,获得了超出正常售价的回报。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主要以高价购买种子为诱惑,朱某某及其公司为了拉拢客户,为了开拓市场,私下将我国禁止出口的杂交水稻亲本种子提供给对方进行试种。经过试种以后,对方进行选择,再大量出口亲本种子,主要就是为了谋取私利。

  在利益的驱使下,朱某某明知故犯,选择铤而走险。朱某某对自身行为性质有着清醒的认知,多次对关系人提及“向境外出售种子是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判刑,此事要保密”。为了逃避监管,朱某某还对稻种进行了精心的伪装。

  朱某某把亲本种子放在其他申报出口的集装箱里面,为了伪装,朱某某把这个亲本种子外面用纸箱包装,从外观上看跟其他出口的商品包装一模一样,以此逃避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报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批准,并同时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

  在向境外售卖我国亲本稻种的过程中,朱某某收获了丰厚的经济回报,而为了进一步拓展他所谓的“业务”,朱某某又创办了一家新的农业科技公司,通过这家公司,朱某某继续向境外大量的出卖我国的优质亲本稻种。

  国家安全机关干警:本案中,经国家相关保密部门鉴定,朱某某向境外非法提供的种子为情报。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对朱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此外,国家安全机关还依法对其余17名涉案对象给予行政处罚,并对涉案企业深挖细查,进一步查明涉案的种业企业长期以来罔法逐利,持续大量向境外国家非法出售我国各类优质种源情况。本案的查处,有效消除了我国粮食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安徽农业大学农学院院长武立权:我们国家地缘辽阔,特有的种质资源是相当丰富,这些资源假如流传到境外,被开发和利用以后,如果这些开发过后的产品流回到国内,我们就可能要以高价格的形式进行购置,这样就完全处于很被动的状态。或者说有可能出现侵权行为,那么对于我们整个粮食安全会产生很大隐患。

  仓廪实,天下安。守护种质资源,保障粮食安全,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非传统安全领域斗争的应有之义、应尽之责。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打击粮食安全领域的各类间谍窃密活动,重拳出击斩断境外伸向我国种质资源的窃密“黑手”,有力防范制止了粮食安全领域失泄密风险隐患。(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