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109元 实付192元 用户质疑“低价引流”

有人遇“打车刺客” 实付车费为何远高于预估价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4月23日 章炜

  □  记者  章炜

  网约车行业经过近年来的发展,为大众的日常出行提供了更多便利。但同时,围绕行业的消费纠纷却屡见报端,其中,“上车低价,下车时翻倍”“超出预估价很多”“乱收时长费”等有关预估费与实际车费差价大的投诉不少。近日,姚先生向《上海法治报》反映,他通过哈啰出行APP打了一辆车,预估费用是109元,实际支付时车费为192元。姚先生质疑这种做法是在利用较低的预估价来吸引流量、拉拢客户。“作为大型的网约车平台,大数据为何不能预估得准确一些?”姚先生提出质疑。

  这样的预估价有何意义?

  “竟然比预估价格高出八十几块!”姚先生告诉记者,4月12日下午3点50分,他通过哈啰出行呼叫从中山医院急诊部至奉贤区万龙新村的网约车,最终打到首汽约车的车辆,车型为一辆特斯拉Model Y系列。“当时打车的时候,路程约为37公里,预估时间1小时20分钟,预估费用为109元,结果下车后竟然还要支付83元,最终支出价格竟然超出预估费75%,这是不是有低价引流的嫌疑?”

  根据姚先生提供的车费明细,该订单共需支付192元。其中包含时长费70元,高速费11元,特殊时段时长费59元,里程费80.62元,远途费14元。“姚先生表示,“高速费我认可,由于路况、时段、天气等因素的影响,实际支付价格与预估价相比有浮动也可以理解,但上浮已经超过了75%,那这样的预估价格还有什么意义?”

  记者了解到,不同于传统的网约车平台,姚先生使用的哈啰出行平台属于网约车聚合平台。聚合平台是指将多个网约车平台进行资源整合,为消费者提供多方传统平台的预估接单时长、预估价等信息服务,供消费者参考和选择;在消费者下单后,由传统平台向消费者提供运输服务。姚先生认为,一般打车会根据预估价格是否符合心理价位来判断选择何种平台、使用何种车型,预估费用低,最终实际费用高,自己是被“表面”的低价吸引,从而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早知道实际支付的车费这么高,我就选一口价了。”

  差价从何而来?

  4月18日早上10点40分左右,记者尝试在哈啰出行中输入中山医院门诊部到奉贤万龙新村的起终点并选择快车类型,发现价格在90元至110元间。有些标示“一口价”,有些标示“预估价”。其中首汽约车显示为“预估价”,点进去之后,显示费用包括时长费、里程费、起步费以及远途费,总计为105元,价格明细页面底部有一行小字显示:“预估车费仅供参考,实际产生费用可能由于路况、天气等原因而产生变化,以实际支付为准”。具体多少时长增加多少费用,记者并未查询到相关明细。

  记者致电哈啰出行,平台客服表示,平台有一口价订单,一口价是固定价格,如果遇到堵车等,超过行程时间,也不加收费用。平台向用户展示的预估价和实际价由服务商提供,服务商根据车型、路况、预估行驶里程、预估时长计算出预估价。当时姚先生呼叫了三种预估价车型,其中,首汽约车的预估价为109元,根据当时运力与反映速度等,为姚先生约到了首汽的网约车。

  就姚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致电首汽约车,客服核实后表示,对于姚先生这笔订单,司机是按照导航开的,并未绕路,但是在中山南二路上沪闵高架这一段,堵了近一个小时,由此产生了额外的时长费。“多出来的费用就是此段拥堵的时长费产生的。”网约车的实际车费由起步价、里程费、时长费构成,在里程不变的情况下,由于路况、时段、天气等因素,导致实际行程超出预估时长,实际车费就会有所增加。

  记者了解到,像姚先生这样的打车遭遇在互联网投诉平台并不少见。“打车刺客”现象为何屡见不鲜?业内人士分析,现在网约车聚合平台比较多,竞争激烈,为吸引到更多的消费者,聚合平台会按价格从低到高进行竞价排序。这样,用户在打车时,低价的平台会显示在前面,从而吸引消费者进行勾选。

  经沟通,首汽约车方面近日告诉记者,已核实姚先生反映的预估价与实际车费相差过大的问题,但拥堵属于不可抗力,无法进行退款处理。哈啰出行向记者表示,基于消费者服务体验不佳,将给予15元无门槛优惠券补偿。

  律师说法

  价格信息的确定性关系到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利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傅靖宇表示,虽然哈啰出行与首汽约车向姚先生提供的服务性质不同,但二者均负有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的义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其范围涵盖了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和计算方式等最终影响消费者作出购买决策的信息,价格信息的确定性、可预见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利是否能充分得到保障。“哈啰出行和首汽约车作为经营者和服务者,均对消费者负有相应义务,并按照各自违约、侵权行为的责任大小向姚先生承担补偿、赔偿责任。”

  傅靖宇表示,根据《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网约车平台也应当以醒目的方式及时、准确公示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傅律师表示,即便是哈啰出行这样的聚合平台,也负有对于车费计价方式和标准是否合法以及该等信息的告知方式是否合理的基本审核义务。虽然哈啰出行在打车页面标有“预估车费仅供参考”的提示以及预估总价的基本组成信息,但是平台并未将路况、天气等因素影响计价的计算方式、区间明确告知消费者,这显然影响到消费者的知情权,妨害消费者行使选择权和交易的公平性。傅律师建议,对于网约车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消费者不仅可以通过消保渠道投诉解决,还可以向所在地的交通委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