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法学院举办研讨会

探讨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适用难点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4月24日 徐慧

  □  记者  徐慧

  4月18日,“民法典背景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适用研讨会”在同济大学法学院举行。与会学者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适用的焦点问题展开深入交流研讨。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上海市法学会投资与建设法治研究小组组长蒋惠岭教授代表四家主办单位作开幕致辞表示,此次的研讨主题是工程法领域长期以来备受关注的重要法律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容易发生观点分歧的内容。希望借此机会,通过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参与的研讨,寻求共识,也为目前正在进行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提供参考。

  会议设置“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法律适用”及“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的法律适用”两大议题。与会专家对实务纠纷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范围认定、行使期限;建设工程合同中实际施工人的直接诉权和代位权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之间存在的冲突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审查与甄别、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性质与效力判断、建筑业企业内部承包经营问题以及内部承包中的返还关系等重点难点问题展开研讨。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金可可教授作总结发言时说,解决建设工程实务难题应当继续加强学界与实务界的沟通协作,不仅可以形成建工领域内的实务工作者和民法学界的学者之间的互相学习的场景,还能够促进工程法的理论研究,解决实务中的疑难问题。

  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市法学会投资与建设法治研究小组、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和上海仲裁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主办,同济大学法学院工程法研究中心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