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从1997年起发展影视业,从开始的实景基地,发展为如今具备影视全产业链规模。但近几年有人打趣说,横店怎么越来越像‘竖店’了?”发布会上,东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文龙用一则笑话,描述了如今手机“竖屏”微短剧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的现状。与此同时,热门网络“爽文”成为非常契合这类微短剧的剧本,频频被改编、拍摄。随之而来的著作权侵权亦呈现多发态势,严重影响微短剧行业健康发展。
东阳法院发布的这则案例具有典型意义:涉案权利作品网络小说《神医废柴妃》(作者:丁铜桥,笔名:公子夜),自2015年11月9日开始在杭州趣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阅公司)旗下“趣阅小说网”及“掌阅”APP连载,获上百万粉丝及数百万点赞和点击数。丁铜桥将作品全部著作权财产性权利专有使用权授予趣阅公司,期限20年,并约定趣阅公司有权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2022年1月,趣阅公司发现“优酷”视频平台播出的网络微短剧《神医废柴妃》与权利作品名称一致,且将权利作品的主要人物特征、关系、故事背景、情节推进等全盘套用。被诉侵权作品片尾署名出品人为吴某泉、曾某裕,出品公司为浙江粤潮影业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潮影业公司)。趣阅公司认为前述各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遂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趣阅公司经授权取得权利作品的全部著作权财产权利以及维权权利,系本案适格原告。根据“接触+实质性相似”的著作权侵权判定方法,被告存在接触权利作品的可能性较高。同时,两部作品表达方式虽然不同,但整体对比被诉侵权作品与权利作品小说前20章内容中的主要人物角色、性格特征、人物关系、故事背景、情节推进、台词表达等方面,两部作品在核心内容和表达上构成实质性相似。
本案中,被告未经授权将原告权利作品1至20章摄制成视听作品,侵害了原告作品摄制权。被告粤潮影业公司、曾某裕、吴某泉作为被诉侵权作品的制作者,依法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本案综合考虑作品知名度、网络小说授权改编拍摄的许可费用市场行情、侵权网剧上线播放的时间、观看量、分账携手收益、使用权利作品内容所占比重、侵权故意、侵权方式及合理维权费用等因素,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并共同向原告赔偿70000元。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东阳法院表示,本案涉及视听作品与文字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判定问题,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于影视行业著作权的强保护。对规范影视行业特别是微短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