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近日,浦东城管房屋管理执法大队牵头,对全区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根据《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规定,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络信息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信息发布者提交身份、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房源核验等信息;信息发布者为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还应当要求其提交企业备案信息及其从业人员信息。网络信息平台经营者应当对信息发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建立档案,留存不少于3年。网络信息平台经营者可以接受信息发布者的委托,代为进行房源核验。
行动中,城管队员检查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台账,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提供经纪服务的行为,并查验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办理和从业人员信息卡办理等情况,促进房地产经纪市场良性发展,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