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情侣”偷尝禁果后一朝翻脸

双方互诉索赔精神抚慰金 法院判决“谁也没有伤害谁”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5月08日 陈颖婷

  □  记者  陈颖婷

  15岁的少年小智与同龄的少女菲菲陷入早恋,两人在培训学校里偷偷发生了关系。这一切被菲菲的父母知晓后,引发轩然大波。菲菲一家对小智的强奸指控被警方驳回后,他们又将小智及培训学校都告上了法院,索赔精神损失抚慰金16万元。而小智也提出了反诉,向菲菲索赔精神抚慰金13万元。这是此前发生在上海的一桩案件。

  原告:15岁女儿在学校“被欺负了”

  菲菲和小智是本市一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学员。入学不久,菲菲的家人发现女儿在学校偷尝了禁果,另一方就是同学小智。气愤的菲菲父母以女儿被强奸向警方报警。据菲菲父母说,经警方核实,小智先后在女寝宿舍、学校操场与菲菲发生性关系,但不涉及强奸。

  菲菲父母表示,该事件致使女儿遭受极大的精神痛苦。其中培训学校未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在男女寝分离的情况下,男生进入到女寝宿舍,本身就存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为此,菲菲一家将小智和学校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他们支付精神损失费16万元,返还学费19800元;律师费30000元由被告承担。

  被告:双方自由恋爱不违法

  小智一家则表示,双方是自愿的,没有造成菲菲的精神损害,希望驳回菲菲的诉讼请求,并提出反诉。小智请求法院判决菲菲支付小智精神损失费13万元。

  小智说,2022年10月份,他与菲菲自由恋爱,并自愿发生性关系,后来菲菲及父母却诬告他强奸,经警方核实,小智并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小智的父亲表示,小智作为未成年人,事发后,整个人状态极差,经常失眠,无法安心上学,导致现在辍学在家休息,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反诉。

  培训学校则认为小智和菲菲双方是恋爱关系,男女平等,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菲菲和小智受到伤害。菲菲所称受到伤害与小智、学校无关。学校是半封闭式的,不允许外来人员轻易进入,因此学校已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学校不可能每天就盯着菲菲和小智,菲菲提出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缺乏依据。同时,培训学校认为,因为菲菲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学校已经对她进行处分。根据菲菲与学校的相关约定,她主张学校返还学费没有依据。

  法院:双方皆不存在民事侵权行为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健康权,公民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依法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案中,菲菲与小智都是年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相约并躲避学校的管理,在菲菲寝室自愿发生性关系,菲菲与小智之间不存在民事侵权行为。菲菲、小智均未提供因本案而造成身体伤害后果的相关证据,小智虽提供了医疗费凭据,但无相关就医记录,且事隔半年多,与本案的关联性无法确定。因此菲菲、小智分别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被告培训学校对学校的管理制订了相关规定并有日常管理,且菲菲也知晓,学校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因此菲菲要求学校返还学费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驳回了菲菲和小智的诉讼请求。  (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