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二批生态环保督察启动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5月08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7日消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个省(市)开展督察工作。

  据介绍,在督察中,重点关注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绿色低碳发展情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破坏岸线,以及耕地生态破坏和长江十年禁渔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此前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组建的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负责对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个省(市)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