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离职证明 员工应该如何维权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5月10日

  我因为辞职的事和原单位闹得有点不愉快,为此原单位一直不给我出具离职证明,导致我入职新单位受阻。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解答】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可能会给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等造成阻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依法主张相应的权利救济。

  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作为后合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出具离职证明,写明法律规定的必备事项,为劳动关系“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