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纠纷数量与标的额“双高”

上海金融法院发布风险防范报告 建议完善监管政策,统一行业标准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5月13日 胡蝶飞

  □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五年来(2019年—2023年),上海法院共受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累计96675件,标的总额达1108.91亿元,案件数量与标的总额呈现“双高”。针对司法实务中融资租赁纠纷高发,聚焦这一领域,上海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融资租赁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对该行业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建议完善监管政策,统一行业标准,跟踪存量债务,加强风险防范。

  记者了解到,这也是上海金融法院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后,连续第三年发布行业性法律风险防范报告,此前曾先后聚焦私募基金和债券纠纷。

  “融资租赁亦逐渐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和推进普惠金融的重要力量。”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符望介绍,与此同时,司法实务中融资租赁纠纷高发,比如不适格租赁物进行售后回租、第三方合作模式创新引发资金风险等问题,涉诉案件数量和标的额近年来维持高位,行业风险有所显现。“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该行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和分析,督促行业不断完善合规管理、提升资产质量,以妥善应对、管理与化解风险。”

  《报告》对上海法院2019—2023年受理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呈现案件数量与标的总额高位浮动、案件标的额以小额为主等特点。

  上海金融法院在报告中建议承租人明辨合同性质,审慎核查条款;了解交易对手,明确履约对象;降低债务存量,透明合规融资等。建议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规经营,不以融资租赁为名开展违规放贷业务;强化内部治理,加强对渠道服务商等第三方合作机构的考核监督等。

  针对监管机构,《报告》建议打击违规行为,引导行业发展,完善监管政策,统一行业标准,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监管权责,统一租赁物禁入“黑名单”等标准。同时,加强数据共享,强化司法协同,做好监管政策与司法认定的衔接等,实现协同治理。此外,报告还建议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多渠道、全方位监测统计隐性债务,持续跟踪部分地区政府、部分金融机构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存量债务化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