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一物流公司经理为弥补运费损失竟“挟货要钱”,最终触犯法律。近日,闵行警方查处一起敲诈勒索案。
4月19日,闵行公安分局塘湾派出所接到辖区某物流有限公司报案,称其公司通过某货运平台委托运送一批品牌电梯前往山东某地。平台评估运费为6000余元,此运单最终被山东烟台的某运输公司承运。但货物并未按时运达目的地交付收件方,却被该公司索要58000元仓管费。为履行交货合同,物流公司在被迫支付了55000元后才提到货物。事后,物流公司向警方报案。
民警找到货运司机,司机陈述,他接到公司经理李某某的指令,示意自己将货物运到山东指定的某处仓库。原来,李某某认为运费只有6000余元有些亏,为避免亏本,动起了“歪脑筋”。4月26日,民警在山东烟台将李某某抓捕归案。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闵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