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近日,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因存在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健康险产品销售不规范等八项违规事实,被金融监管总局苏州监管分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存在多项违法事实: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健康险产品销售不规范;虚挂人力;虚列费用;未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单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等,依据《保险法》《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罚68万元。
与此同时,金融监管总局苏州监管分局还对该公司两名负责人分别开出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对欺骗投保人、虚挂人力、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事项负有责任,对时任苏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个险)赵鹏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虚列费用事项负有责任,对时任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孙浓波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处罚。
据记者查询了解,泰康人寿旗下公司屡因“误导和虚假宣传”等被行政处罚,仅2023年12月就至少接到五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