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潜逃23年后被抓

青浦检察院快速启动涉老检察办案机制,落实高质效涉老检察履职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5月24日 胡蝶飞/黄若媛

  □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黄若媛

  23年前,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男子从某某匆忙逃逸,从此改名换姓。潜逃23年后,从某某最终被抓获。近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从某某提起公诉,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

  本报讯2000年,从某某从老家来到上海务工,在一家砖厂干活,他在老家时会开拖拉机,便无知地认为“开车都差不多”,在跟着老师傅们学了几天驾驶后,就在无证的情况下开始驾驶大货车拉货了。

  2000年5月9日7时许,从某某驾驶一辆大货车送货,他忽略了非机动车道的情况,撞倒了前方正骑着自行车同向行驶的一位大爷,导致大爷当场死亡。从某某惊慌失措,竟选择匆忙逃离现场,从此“人间蒸发”,长达23年杳无音讯。

  公安机关很快根据肇事车辆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从某某,然而从某某更改了身份信息,且居无定所、隐匿身份。受限于当时条件,警方未能将从某某抓捕归案。2023年,根据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公安机关开展积案清理,侦查人员对该案进行梳理,通过技术手段发现从某某与23年前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在逃的交通肇事者信息很吻合,于是同步开展调查,确认身份后将其传唤到案。

  青浦检察院知悉这一情况后,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最终结合犯罪嫌疑人供述笔录、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现场照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互相印证证实,犯罪嫌疑人从某某无证驾驶套牌车辆撞倒并碾压骑自行车的被害人,致其死亡后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该案件未过追诉时效。从某某对此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谈起自己23年来的逃亡生活,从某某说的最多的就是“巨大的压力和深深的忏悔”。多年来,从某某通过使用他人的身份证等方式逃避侦查,一直东躲西藏,更改了姓名,不停更换住所,也不敢和别人过多接触,辗转浙江、江苏、安徽多省。

  案发时间超过20年、老年被害人当场死亡,“青夕”涉老检察办案团队的承办检察官意识到,这是一桩特殊的涉老刑事犯罪案件。为深化老年人群体权益保障,检察官快速启动涉老检察办案机制,落实高质效涉老检察履职。最终,依法作出起诉决定,将流亡逃窜二十余年的犯罪嫌疑人送上被告人席。“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主持正义!”被害人家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