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杨斌
本报讯 近日,上海海关所属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以下简称“外港海关”)向一企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违规进口79.5吨再生粒子固体废物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此前,外港海关关员在对一批进口聚苯乙烯再生粒子开展查验时发现,该批再生粒子为黑色柱状颗粒,规格为每袋25千克。根据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检测结果显示,该批再生粒子中多溴二苯醚等有害元素含量超标,被判定为固体废物。
面对进口企业的疑问,外港海关坚持寓普法于执法全过程,在执法过程中释法说理,讲清执法行为背后的守护国门安全的意义。最终,连续查获的3批共计79.5吨再生粒子固体废物被全部退运出境。
2021年1月1日,《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实行,明确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上海海关立足全国进出口贸易量最大的口岸,在对固体废物入境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的同时,推动普法工作多方位深入开展。通过加强精准普法,宣传打击固体废物入境的政策要求,厘清法律责任,引导收货人、船公司详读法律规定,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同时,充分倾听企业难处,对企业通关难题进行一对一解答,以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化解固体废物处置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