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母竟然继承了女婿父母留下的房产,这种“天方夜谭”的奇闻,竟然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地发生了!这背后隐藏的是一系列复杂的家庭纠葛和法律规定……
房产成谜,亲情何在?
刘女士从小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中,父母一直对弟弟关爱有加。大学毕业后,刘女士只身来到深圳打拼,在事业蒸蒸日上的同时,结识了李先生。
个性相投的二人很快坠入爱河,不久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夫妻俩也如愿孕育了爱情的结晶。本以为他们会一直幸福下去,但天不遂人愿,一次突如其来的意外夺走了刘女士的生命,李先生和孩子陷入了无尽的悲痛之中。
然而,丧葬事宜还没处理妥当,李先生就收到了岳父母一家的诉状,要求分割刘女士遗留的财产,其中也包括李先生从亲生父母那里继承得来的一套房产。
岳父母认为,刘女士生前没有订立遗嘱,身为父母的他们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刘女士的遗产。而女婿父母一家留给女婿的房产,属于女儿和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女儿也有份额,现在女儿离世,这套房产也应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李先生则表示,爱人生前就很少与家人来往,为数不多的联系也是岳父母一家索要钱财,更令他心寒的是,爱人临终前以及后续丧葬事宜中,岳父母一家也不曾出现过。而且,这套房产是父母留给自己个人的,不应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此外,孩子还是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自己作为监护人,理应多分遗产。
爱妻遗产遭“合法”分割?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女士的遗产中确实包含了她婚后从李先生父母处继承的房产,鉴于该房产的取得是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该房产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其中一半份额属于刘女士,应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考虑到李先生承担了对刘女士的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多分。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继承刘女士遗产的28%份额,其余三人(女儿、岳父母)各继承24%份额。
痛失爱妻本已让李先生痛苦万分,父母留给自己的财产还被岳父母一家“合法”分割,这更让李先生懊悔不已。
为避免以后再出现这种事情,李先生选择马上订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孩子继承。鉴于孩子还是未成年,遗嘱中李先生还指定自己的妹妹作为遗产管理人,希望在孩子成年之前替自己和孩子守护这份财产。
遗嘱在财产继承中至关重要
现实生活中,像李先生这样因没有遗嘱而致财产被他人分割的情况不在少数。该起案件让我们看到了法律与人情交织的复杂性,更让我们意识到遗嘱在财产继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2015年有关“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数量为7513件,2020年达到了13676件,五年时间增长至接近2倍,其中有遗嘱而产生的继承纠纷不到5%,这一数据充分反映出了遗嘱在继承纠纷中起到的关键作用。
然而,仅仅意识到遗嘱的重要性是不够的。要保障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订立遗嘱至关重要。中华遗嘱库不仅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遗嘱规划服务,而且能在遗嘱执行过程中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指导,最大程度地实现逝者的期望与嘱托,有效减少继承纠纷的发生,让家庭关系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