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探店的美食好评竟然是刷出来的?

双方当庭达成调解,运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5月28日 王葳然/张晓莉

  □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张晓莉

  互联网消费时代,高销量、高评价、高收藏量的商品和店铺往往更能吸引消费者,也更能获得平台更高的曝光度。在商家们竞相追逐和美化这些销售数据的同时,也催生出了组织化、规模化、职业化的“刷单炒信”灰黑产业链。近日,嘉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组织实施“刷单炒信”行为的虚假宣传纠纷案,由院长顾全担任审判长开庭并当庭调解。

  写点评就能免费试吃?市监认定构成虚假宣传

  据悉,原告是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被告某信息公司是为餐饮企业提供线上营销咨询服务的代运营公司。2020年12月,被告与案外人某餐饮公司(大众点评网商户)签订《商户网络服务协议》,为餐饮公司提供网络宣传商业服务。

  2021年4月,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被告存在向餐饮公司提供刷评价的服务,包括组织点评会员探店试吃,要求会员打指定评分并按要求发布评价等。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处罚款20万元。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了平台经营者的利益,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登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万元。

  经查明,被告给招募探店会员设置了一套撰写点评、笔记的具体流程,被告在某小程序发布招募信息并提出评价要求(打4.5星、必须提到两道特定菜品);探店会员到店试吃,其中撰写点评的会员需实际支付餐费,撰写笔记的会员按照餐标免费试吃,并在试吃后撰写点评、笔记;内容发布后由被告和餐饮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餐饮公司通过被告向探店会员退还餐费。

  同一人发布评价两平台内容却不同

  探店会员在提交公开发布评价内容时,还会在小程序中写下真实的用餐体验:“某某店里面的招牌产品比较少,如芹菜牛肉、贡菜牛肉没有”……而在大众点评网公开发布的评价中,则全部是积极正面的评价。餐饮公司在接受行政机关调查时称,小程序中是真实的体验评价,而大众点评网是对外的,参加探店活动的会员都“懂规矩”,只会写好的评价。

  被告在诉讼中承认,公众在大众点评网上浏览评价时,无法分辨哪些是探店会员通过免费试吃活动撰写的,哪些是普通消费者正常消费撰写的。

  经审理,被告承认其组织会员免费探店刷好评的行为具有不当性,并表示已认识到相关行为的违法性、并已停止了相关行为。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被告愿意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案例点评】

  帮助他人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是指以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或者其他误导性方式对商品质量作出的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宣传。该案中,探店会员对商家作出的评价内容均可在商户页面向所有消费者展示,成为消费者在选择消费对象时的参考因素,具有对外宣传作用。被告根据餐饮公司需求,对探店会员的评价内容作出了要求,且探店会员实际撰写的对内和对外评价内容并不一致。可见上述评价并非基于探店会员的真实体验感受作出。被告组织人员帮助餐饮公司进行刷好评的行为,会造成相关公众对店铺真实运营情况的误解。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具有不当性和可责性。

  被告的行为损害了原告作为平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用户点评是点评类网站的核心竞争优势。原告经营的大众点评网基于真实的用户评价内容吸引用户关注,进而通过流量和关注度获取商业利益。被告帮助餐饮公司进行“刷单炒信”的行为破坏了平台经过长期经营形成的信用评价体系和平台诚信体系,导致消费者在进行交易对象选择时对上述商家的经营、服务、商品情况产生虚假认知,对原告平台生态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被告应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