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章炜
科目二挂科两年后,预约驾考时却发现早就被人退学了?2021年3月,吴小姐在驾校训练场地微信转账5800元报名学车,约定由教练乐先生进行相关培训。当年的6月,吴小姐参加科目一考试并顺利通过,但未通过科目二考试。
两年后,吴小姐在预约科目二考试发现,12123APP上并无她的考试信息。经车管所查询得知,吴小姐的驾考学籍已在2022年7月12日被人伪造退学申请书,办理了退学手续。由此,吴小姐要求退全款,但驾校拒绝,双方发生纠纷,吴小姐诉至金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驾校培训费等8680元。法院委托金山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
驾考学籍竟被人取消
调解员受理此案后,仔细核实了吴小姐提供的证据材料。吴小姐表示驾校存在泄露她的个人信息嫌疑,导致她无法按照正常途径进行驾照考试,科目一成绩也要作废。另外,收取学费的单位是上海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而实际提供服务的单位是某驾考培训中心,并不一致。吴小姐认为自己维权花费了不少财力和人力,需要驾校一并承担,因此要求对方返还驾校培训费5800元、3次模拟考试费用600元、科目一到四报名费用120元、体检费用160元、误工费2000元,共计8680元。
调解员劝慰吴小姐,此事性质确实非常恶劣,一定会还她一个公道。但是通过此事,也了解到她在购买此次服务时过于草率,与人口头约定便缴费确定合作,整个过程因为自身疏忽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支付模拟考试、体检等费用后也享受了相关服务,因此退费诉求不太合理。调解员询问吴小姐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在退款数上是否愿意做出退让?吴小姐沉思良久,要求驾校退款5000元。
了解到小吴的真实诉求之后,调解员又迅速联系了收取学费的驾校负责人孙先生,孙先生表示以上行为都是乐教练个人所为,与公司无关。乐教练实际只是挂靠在其公司名下,平时招生都是他自己独立操作,公司只是从中扣除每个学员1000元的费用作为管理费。
双方达成协议,退还5000元
在与吴小姐前期的沟通中,驾校表示愿意再给吴小姐一次继续学习的机会,但吴小姐拒绝,孙先生认为公司已尽到了责任,拒绝退款。
调解员告知孙先生,既然该公司与乐教练合作并且收费,那么获利的同时也得承担责任,调解员顺势为孙先生普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挂靠经营司法解释》,“挂靠”是指由挂靠方使用被挂靠方的经营资格和凭证等进行经营活动,并向被挂靠方缴纳挂靠费用的一种经营方式。当事人主张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听完解释,孙先生同意退款,但公司最多退款3000元。调解员再一次联系吴小姐,吴小姐坚持要求退款5000元。见吴小姐态度坚决,调解员转头又联系了驾校,告知吴小姐的态度,并且表示如果真的存在冒名取消考生驾考的行为,一旦开庭则性质非常严重。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冒名顶替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因为冒名签订,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民事责任。最后,孙先生终于松口,愿意退还吴小姐5000元。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驾校于2023年10月10日前退还吴小姐5000元。调解员于2023年10月16日收到了吴小姐邮寄过来的撤诉申请。由此,该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例点评】
驾校机构良莠不齐,作为消费者一定要去规范的驾校机构报名缴费,这样才会对后续的学车过程以及售后处理有良好的保证。吴小姐一直声称要追究驾校的法律责任,但经过了解,吴小姐的实际诉求是要求退款。所以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引导当事人说出真实需求,同时调解员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对被申请人进行教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