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排钩”多次非法捕捞野生江鲜

宝山警方捣毁“捕、运、销”非法捕捞团伙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7月10日 王葳然/陆泽昭

  □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陆泽昭

  本报讯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期”尚未过半,就有不法分子盯上了野生江鲜,并通过禁用渔具实施捕捞获利。近日,宝山警方在“砺剑2024”系列专项行动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全链条捣毁一个“捕、运、销”一体的非法捕捞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6月上旬,宝山公安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石洞口周边水域进行非法捕捞。由于该水域属于禁捕区域,水上治安派出所立即通报盛桥派出所,展开水陆联动协同调查。

  盛桥派出所民警在调阅辖区水域周边社会公共视频后,发现一辆白色小货车存在较大作案嫌疑,车内人员携带橡皮艇、渔具、收纳箱等翻越江堤,随后乘船进入长江水域,直至次日天亮前才上岸离开。民警围绕嫌疑车辆和人员循线追查,逐渐摸清该团伙的作案规律,并在6月29日傍晚发现该团伙成员装载渔具后聚集,存在再度作案的可能性,于是立即组织警力实施抓捕。

  6月30日凌晨,民警将刚刚上岸的周某等3人人赃俱获,现场查获鮰鱼、鳗鱼等长江野生鱼类10.4公斤,收缴橡皮艇、“排钩”、氧气泵、充气泵、马达等作案工具。

  据犯罪嫌疑人周某等人交待,他们曾多次在长江水域利用非法捕捞工具“排钩”实施非法捕捞,累计捕捞渔获约75公斤,并如实供述了另一名参与非法捕捞的嫌疑人薛某和提供捕捞工具的饭店老板魏某。近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魏某、薛某先后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魏某为了给熟客提供“野生江鲜”私人定制菜,便召集好友周某等4人,为他们准备了全套捕捞工具和运输车辆,以“江钓”名义实施非法捕捞。周某等人则将80余米长的尼龙绳栓挂上近百只鱼钩组成“排钩”,再借助水流和鱼饵,凭借锋利的钩尖将鱼捕获。据统计,周某等人累计在长江水域实施非法捕捞7次,累计捕获长江野生鱼类约75公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等5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