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9部门联合推出“商事调解‘和’计划”

旨在大力推广商事调解文化,广泛宣传“调解优先”理念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7月19日 陈颖婷

  □  首席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日前,上海市司法局联手市高院、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市工商联,共同发出倡议,鼓励市场经营主体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商事争议,并邀请本市广大商行业协会、律所以及各类企业,加入“商事调解‘和’计划”。

  据悉,此次9部门联合推出“商事调解‘和’计划”,旨在大力推广商事调解文化,广泛宣传“调解优先”理念,不断扩大商事调解的知晓度和认可度,进而提升经营主体选择商事调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商事调解便捷、高效、低成本以及有利于更好维系市场各方主体之间的合作共赢关系,进一步培育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商事调解服务品牌,更好地服务本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该计划通过邀请签订承诺书的形式,在本市商会、行业协会、企业以及律所中广纳有识之士,共同致力于推广商事调解文化,宣传“调解优先”理念。承诺书主要分为以下三类:商会及行业协会承诺在本行业积极推广调解优先理念,并积极促成所属企业加入“和”计划;律师事务所承诺积极践行调解优先理念,向所代理的企业积极推荐优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商事争议;企业承诺积极秉持调解优先理念,在商事活动中优先考虑调解方式解决争议。

  据介绍,“商事调解‘和’计划承诺书”虽然冠以“承诺书”之名,但仅表明签署单位支持商事争议“调解优先”的理念,并不会由此产生强制性法律义务,也不构成对签署单位选择商事纠纷解决途径的限制。各类企业在面临各类纠纷时,仍有权根据纠纷类型及其特殊情况,自由选择包括调解在内的解纷途径。

  “发展商事调解对于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至关重要。”市司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调解与仲裁、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三大途径,共同构成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尤其是在商事领域,专业化的商事调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一种灵活、高效、低成本的解纷途径选择,具有独特优势。”

  未来,发起“商事调解‘和’计划”倡议和邀请的9家部门,还将共同支持和指导所有加盟单位组成上海商事调解发展联盟,共同致力于商事调解文化的推广以及“调解优先”理念的践行,努力将“商事调解‘和’计划”打造为上海乃至全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知名品牌和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