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懂无声的争论 听见真实的心声

从“心”出发为“爱”护航实地走访探寻那个最优解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7月23日 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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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媛媛

  我在民事审判岗位工作十余年,在纷繁复杂的家事案件中感受过人生百态和一地鸡毛。

  但让我最揪心的,还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面对的那一张张幼小稚嫩的脸庞。当父母因为抚养、财产等问题吵得不可开交之时,他们似乎忘记了孩子的感受。夫妻的身份或许可以被终止,但是父母的身份却是一辈子的,不恰当的处理方式可能给孩子带来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

  妥善处理家事纠纷,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家事纠纷,除了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外,更需要洞悉人心、通达事理,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聋哑夫妻离婚,如何听懂TA的心声?

  “法官,谢谢您,我一定会多抽出时间陪伴孩子!”陈芳(化名)激动地打着手语表达自己的感谢。

  “好的,希望你们都越来越好!”我用并不熟练的手语回应着。

  这是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特殊之处在于,原、被告双方都是听障人士。

  陈芳和刘明(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一年后两人结婚,后生育儿子小凯(化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经常因为生活琐事争吵,以致分居。陈芳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我所在的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刘明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小凯由刘明抚养。

  庭前,我通过阅卷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为听障人士。考虑到两人与普通人相比,想在诉讼中充分表达意愿、维护自身权益更为艰难,因此我在办案过程中尤其注重对他们权益的释明与保护。

  为此,我先是“旁敲侧击”,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亲属联系,了解到双方之间的矛盾确实存在已久,两人分居多年、难以和好。随后,我积极寻找“外援”,联系了聋哑学校的老师为两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供手语翻译和交流辅助。希望通过这些方式,让双方既能“说”清楚,也能“听”明白。

  剑拔弩张,难以调和的矛盾

  庭审中,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但对9岁的儿子小凯由谁抚养却存在极大争议。陈芳要求小凯随刘明共同生活,刘明却坚决不同意抚养小凯。

  婚姻家庭类案件绝不是一判了之即可。这起案件看似只是两个成年人的矛盾,但裁判结果却关系到一个孩子的成长轨迹,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应当慎之又慎。

  我首先尝试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做调解工作。这是面对双方矛盾激烈的案件时,我常用的方法,这种方式可以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释放内心的情绪。然而,无论我怎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陈芳始终情绪激动,一直打着手语重复着同样的动作。通过手语老师,我明白了陈芳想要表达的意思:“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离婚后也没有房子居住,给不了孩子更好的生活环境。”

  另一边,刘明则表示,自己在工厂打零工,每天早出晚归无暇照顾孩子,收入也不高,无力抚养孩子。两人分居后,儿子主要由刘明母亲照顾,老人年事已高,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操持家务很辛苦,而陈芳已经一年多没来看望过孩子,她就是不想尽母亲的责任。

  随着两人愈发激动的情绪,我当庭调解的尝试宣告失败。

  很多时候,家事纠纷的处理借助基层调解组织力量也是一条非常好的出路。此后,我给原、被告双方所在地居委会发出了《委托调解函》,委托他们与法院共同开展案件的调解工作。然而,居委调解干部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两人仍态度坚决,都不愿意抚养小凯。

  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探寻真意,难以忘却的走访

  优先听取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思和选择,是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的重要一环。而在这起案件的审理中,陈芳和刘明以怕耽误孩子上学为由,拒绝小凯出庭。

  我想,与其囿于方寸之间而毫无头绪,不如实地走访探寻小凯的真意。

  在一个夏日的傍晚,我和法官助理在居委会干部的陪同下,走进一个老旧小区的楼栋里,沿着狭窄的楼梯爬到五楼。敲门后,一个衣着素净简朴、身形略显消瘦的老人家从屋内走出,那是小凯的奶奶,她得知我们是法官后,热情地将我们迎进屋里。

  小凯还没放学,于是我们先和小凯奶奶说明来意。“虽然他爸妈都是聋哑人,但小凯是正常的。这孩子又聪明又懂事,我和他爷爷从小把他带大,舍不得,真舍不得……”奶奶一边聊着孩子一边擦着眼泪。正说着,一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孩背着书包走进来。“小凯,快叫法官阿姨!”奶奶连忙说。“阿姨——”小凯羞涩地低下了头。“他爸妈一直闹矛盾……”奶奶絮絮叨叨继续说着。

  突然,小凯悄悄拉了拉我的衣襟,“阿姨,我给你看样东西。”我随小凯来到小房间,房间里窗明几净,靠窗的书桌上课本整齐叠放,房间一侧墙面上张贴着一张张奖状格外醒目。

  小凯从书桌抽屉里拿出一张纸,几行整洁的字迹映入眼帘,写着:爸爸妈妈离婚了,我想跟爸爸生活,但是我也会去看望妈妈,这是我的真实想法。“阿姨,这是我之前写的信,还没来得及给爸爸妈妈看,我先给你看了。”

  我抚摸着小凯的头,问他为什么。“从小就是爷爷奶奶照顾我,爸爸对我也很好,妈妈离开后就再也没回来,也没管过我,我想跟爸爸和爷爷奶奶在一起。”说着,小凯转头看向墙上的奖状说:“我会好好学习,不让他们操心的。”

  小凯的懂事不仅让我心疼,也更坚定了促成双方调解,把离婚纠纷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的想法。

  融情于法,圆满化解矛盾纠纷

  再次开庭前,我把上门走访时小凯交给我的纸条出示给双方。“小凯很懂事,他在学校拿到很多奖状,他说会好好学习,不让你们操心。但是你们觉得,自己是合格的父母吗?你们舍得扔下这么懂事的孩子吗?”

  随着我的话通过手语老师传达给陈芳和刘明,他们都低下了头。

  许久,刘明抬起头打着手语表示:“法官,孩子我来抚养,再困难我也会想办法把孩子照顾好。但我就是不甘心陈芳作为母亲不用承担一点责任。如果孩子由我抚养了,陈芳每个月必须支付抚养费1000元。”

  陈芳打着手语表示,自己没有收入来源,平时靠重残补助生活,1000元实在太多了。于是,双方围绕抚养费的问题再次展开“无声”的争论。

  我从法律、事实、责任等方面释法说理,通过手语老师的翻译,引导双方为孩子的健康和未来发展考虑,采取可行性最大的方式解决问题。

  在长久的手势翻飞下,陈芳和刘明终于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双方签署离婚调解协议,孩子小凯跟随刘明共同生活,陈芳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

  调解结束,我通过手语老师向双方进一步释明:“抚养子女成长所付出的心血非金钱能够衡量,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实际上需要承担更多责任。陈芳虽不是小凯的直接抚养人,但作为母亲,除了按约定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外,还要给予小凯更多的关怀与陪伴。”

  调解书送达双方时,两人郑重地用手语表达着感谢,并表示一定会严格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父母应尽的义务。

  法律有尺度,法官亦应该有温度。听障人士参与诉讼的总数虽然不多,但他们对诉讼服务的需求同样应当得到重视。受这个案件影响,后来我参加了我们法院组织的诉讼服务手语培训班。希望未来办案时,我的“无声”语言能使听障人士获得更大的认同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在家事审判中,如何让司法更加人性化,让程序不那么冰冷,让每一次调解或判决都能触及人心,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我想,家事法官应该从“心”出发,用“情”办案,为“爱”护航,用智慧和温情去修复那些破碎的家庭关系,抚慰那些在家事纠纷中受到伤害的心,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作者为青浦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