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孤寡老人去世后遗产无人继承、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份遗产该归于何处?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携手徐汇区民政局、徐汇区司法局会签《无人继承的遗产协同管理工作机制(试行)》,探索通过协同管理上为现有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实践痛点破题,为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流程样板。
据统计,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件22件,利害关系人指定地方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或地方民政部门参与的继承案件共计76件。其中仅徐汇法院审结的相关案件就有10余件。
徐汇区民政局提出,担任遗产管理人以来,往往囿于行政机关的身份及缺乏细化制度等原因,在遗产查明、遗产保护及遗产分割工作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如被指定遗产管理人后,存在个别房屋被他人擅自入住,或是未有具体落实管理及收归措施,后续工作难以推进。
针对制度更新伴随而来的实践痛点,徐汇法院、徐汇区民政局、徐汇区司法局根据结合本区工作实际,联合起草《无人继承的遗产协同管理工作机制(试行)》,通过从协作原则、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线索联动、财产信息协查、法律援助及公证协理、生效法律文书的运用、遗产保管、剩余遗产处理、数据推送、沟通联络机制、联动共建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设计了17个条文,加强本区遗产管理案件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信息沟通、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相关诉讼、管理无人的继承遗产,切实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遗产得到公平妥善处理。
其中,机制提出民政、街道、乡镇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之间应建立衔接反馈机制,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触角,将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涉孤寡老人信息及时向街道、民政部门反馈。从便捷且现代化管理的角度出发,机制提出了区民政局可委托区公证处清点遗产并制作公证文书,除了民政部门日常巡查、遗产委托第三方保管之外,也可采取拍卖、出售、修缮等措施,变现资金可提存至公证处。
制度中值得一提的是,法院与民政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针对实践中法院认定财产无主且判决收归国有的案件,相关财产在案件审结后可能出现未及时办理所有权转移,导致其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由此可能引发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法院通过对法院系统大数据的筛选、抓取,可及时获取“财产认定无主”并收归国有的具体财产信息及具体收归的民政部门的信息,将相关数据推送至民政部门,实现司法数据信息共享,及时推进“无主财产”的后续处置衔接,加强对国有财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