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恃“债权人”霸占房屋八年

长宁法院成功开展一起大型房屋腾退执行行动
上海法治报 2024年09月24日 陈颖婷

  □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日前,位于黄浦区浙江中路的一处居民小区内,在长宁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指挥下,公证处和搬场公司逐一清点房屋内物品,房屋清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现场人都纷纷感慨,“遭遇重重困难,房产被占有八年之久,这处位于闹市区的‘硬骨头’如今终于被拿下了”。

  长宁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查明该案被执行人吴某、刘某名下有房产,由于几名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其名下又无其他财产,故法院依照规定对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这本是法院执行的正常工作内容,却遭到了房屋占有人的恶意阻碍。

  据悉,房屋占有人沙某与本案被执行人吴某、刘某有生意往来,吴某、刘某欠沙某钱款一百余万元,法院经判决确认沙某的债权合法有效。

  沙某以“债权人”身份自恃,自2016年起便与他人一起长期占有使用涉案房屋至今。沙某占有案涉房屋的八年时间里,多个法院上门张贴传票和拍卖公告,责令其搬离该处房产,沙某均采取漠视的态度。

  今年3月,长宁法院基于抵押权人申请,商请取得该处房屋处置权后,随即联系房屋占有人沙某开展执行工作,鉴于其自身债权未实现的因素,执行法官积极开展沟通协调,通过电话、实地上门、张贴拍卖公告的方式晓以利害,但沙某仍无动于衷。为维护案件申请人和其他债权人的胜诉权益,彻底排除执行阻碍,长宁法院执行局决定对系争房产开展强制腾退工作。

  9月11日,强制腾退活动开展前一天,执行法官张青、法官助理费博先期赶赴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沟通属地协同执行,并会同小区派出所、居委会和物业公司提前准备应急预方案。

  9月12日上午,腾退小组一行在张青法官带领下到达腾退现场后,按照预定方案:一方面执行干警在单元楼栋下拉起警戒线,分工部署任务,明确岗位职责。另一方面法院迅速与小区居委会、物业取得联系,安排工作人员疏散群众,维持现场秩序稳定。

  执行当天,黄浦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巢炯带领法警赴执行现场,协助本次执行。

  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与法警前往系争房屋,反复敲门不开。在强制开锁前,法院仍不放弃,拨通沙某电话,做了说服工作后,顺利进入房屋,就房屋清场和拍卖工作向沙某释法明理,督促其配合执行,主动搬离。

  但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和说明下,沙某不仅毫无悔改,拿不出具体协商方案,竟然还在腾退现场大喊大叫,并以身体不适为由拨打120,妄图拖延时间以达到阻碍执行的目的。

  面对如此无理取闹的当事人,执行法官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对沙某阻碍执行的行为当即处以司法拘留,物品清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随后房屋物品经公证处人员现场公证后登记在案,存放于指定地点。

  次日,被拘留人的家属主动从外地赶到长宁法院,对沙某对抗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表达歉意,并保证后续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至此,本次大型房屋腾退执行行动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