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照片
□ 首席记者 陈颖婷
在上海,不少小区里有很多早该报废的电动自行车,它们停在车位上,不但占据了宝贵的停车空间,老化的电池还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如何处置这些“僵尸”电动自行车成为社区治理中的难题。物业没有执法权,不清理会被业主投诉,清理了又会被“僵尸”车车主投诉……
今年5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修正案,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给予了特别关注。市人大代表周祺在日常走访社区的过程中,感受到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给社区带来的积极变化,但也关注到“僵尸”电动自行车的现状,他对如何处理这些“僵尸”车提出了相关建议。
“僵尸”电动自行车成为社区顽症
“僵尸”电动自行车,一般认为是占用公共资源、长期不挪动不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其可能占用社区内外的公共停车场所或者未按规定停放的其他场所。
在周祺看来,“僵尸”电动自行车占用了本就狭小的公共空间,影响居民正常停车和出行。“据不完全统计,在一些老旧小区,‘僵尸’电动自行车占用的公共空间可达小区停车总面积的10%至15%,严重影响了小区的停车秩序和环境。”周祺表示,更让人忧心的是,这些滞留在小区的“僵尸”车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例如老化的电池可能存在漏电、起火等风险;年久失修、车身脆弱,破损的车身可能会划伤行人等等。
据了解,目前,社区对“僵尸”电动自行车的清理频率一般为一年一到两次,通过与社区评奖或者其他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区普遍的做法是通过排摸定位潜在的“僵尸”电动自行车,然后在车身上张贴通知,要求车主在一两周时间内认领。也有将潜在的“僵尸”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至小区某处并张贴告示要求在一定时间内认领。超过规定时间,社区就自行处置这些“僵尸”电动自行车,一般是直接找第三方拆旧回收。
但这种清理方式引发了诸多问题:一方面,社区群众认为清理不合法,常有清理过后群众主张对被清理电动自行车物权的情况,造成很大矛盾;另一方面,由于清理没有统一程序和操作指引,各个社区清理过程没有依据,常态化清理比较困难。
“僵尸”电动自行车缺乏正规回收渠道
经过调研,周祺发现有很大一部分“僵尸”电动自行车是在被使用一段时间后,车辆出现状况车主不愿再使用,同时又没有正规渠道回收,长期停放且不使用而形成。
周祺表示,目前,上海市虽然在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加强了管理,但在回收环节还存在不足。“一方面,缺乏统一、规范的回收渠道,车主不知道该将废旧电动自行车送往何处回收;另一方面,回收价格不高,难以调动车主的积极性。”周祺说,据调查,目前市场上废旧电动自行车的回收价格普遍较低,一辆废旧电动自行车的回收价格仅为几十元至一百多元不等,很多车主觉得不划算,宁愿将车辆闲置也不愿意送去回收。
因此周祺认为,在电动自行车整治过程中,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僵尸”电动自行车的处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
建议确立无主车确认程序
周祺指出,在清理“僵尸”电动自行车这件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小事上,也应本着法治的精神。“本市应确立合法确认‘僵尸’车为无主车的程序,并通过规章制度和操作指引加以明确,使执法有法可依。”他表示,在当前《民事诉讼法》体系内,法院公告确认无主财产是唯一合法途径。因此,他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社区内“僵尸”电动自行车处理的统一指引,将处理方式纳入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标准条款。各区和街道可组织力量定期将小区内无人认领的车辆统一集中停放,并通过法院定期批量公告的方式,将无人认领的车辆合法收归国有并进行处分。
据悉,天津在2023年通过法院判决形式首次认定“僵尸”汽车为“无主财产”收归国有,但目前尚未有电动自行车通过法院判决确认无主的先例。周祺建议上海在这方面做引领性尝试。
对于电动自行车回收问题,周祺建议,首先结合上海市商委即将开展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加大在社区层面的活动曝光度,可结合“僵尸”车清理工作,到社区上门推广“以旧换新”。其次,借助此次“以旧换新”活动,梳理正规回收渠道并建立长效回收机制。将正规回收点和收购价格等相关信息,通过“沪尚回收”“随申办”等线上渠道及小区公告栏等线下渠道长期公布张贴,为老百姓提供定期上门回收电动自行车的便民服务,防止电动自行车和电瓶回收流入不法商贩和灰色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