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近日,由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等联合主办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破产法治建设暨企业破产浦东新区法规实施三周年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举行。会议发布了2022—2024年浦东法院办理破产案件的情况报告及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2022年—2024年,截至10月31日,浦东法院共立案受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及其衍生诉讼案件3171件,案件受理量逐年递增,年平均增长率为23.5%。在浦东法院审结的286件破产案件中,近半为“三无”企业(无财产、无人员、无场所),通过高效的简易破产程序加速了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浦东通过破产重整盘活资产超8亿元。
记者注意到,“僵尸企业”出清需求较为突出。超6成传统行业企业,特别是成立时间较早的企业,在被申请破产清算、强制清算之前已长年不经营,部分企业存在未及时办理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清算过程中,管理人或者清算组一般难以接管到相应材料等。
面对这一现状,浦东法院广泛应用简易破产程序、财产快速查控处置机制、破产财产快速变价机制等创新制度,显著提高了破产审判质效。三年来共有88件案件适用了简易破产程序,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31天,最短仅需44天。浦东法院与浦东区政府共同制定并实施《浦东新区关于构建企业破产工作府院协调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通过定期通报工作动态、沟通协调难题等方式,有效推动了僵尸企业的平稳退出。在僵尸企业治理过程中,浦东法院通过快速变价机制、重整保护制度等,提高了债权清偿率,降低了债权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