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利用职务便利,直播运营经理用他人账号冒充供货商账号,将直播带货的货款收入囊中。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瞒天过海,直播经理中饱私囊
2020年10月,李某入职某网络公司担任直播运营经理,主要负责直播运营、寻找供应商并确定直播销售产品、向公司财务对账及申请打款等工作。2个月后,店铺直播间在某短视频平台顺利上线运营。
然而好景不长,2021年7月,公司突然收到供应商的催账消息,称货款没有全部到账。可财务对账后确认,已经将全部货款转进李某提供的供应商账户中。于是,公司找李某了解情况,经受不住压力的李某坦白了一切。
原来,2021年1月起,李某因急需用钱,萌生了侵占公司钱款的想法。李某联系二手奢侈品行业的朋友熊某,以想要赚差价的名义,借用他的银行账户。随后,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向公司请款时提交熊某账户,使公司误以为这是供应商账户并结算货款。待熊某收到货款后,李某谎称自己会把钱款打给供应商,让熊某把货款转给自己。但实际上,这些钱款大部分被李某纳入囊中,并用于个人挥霍。其间,熊某对转账的钱系李某侵占公司货款所得并不知情,也并未因此获利。
检察履职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在了解李某的行径后,公司派人前往徐汇区公安分局报案。数日后,李某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并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经查,2021年1月至7月,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共侵占公司货款88万余元,其中46万余元被用于个人挥霍。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补充相关材料,固定关键证据,筑牢案件基础。经检察官释法说理,李某自愿认罪认罚。近日,徐汇检察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徐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注意到公司暴露出的内部管理制度缺失、工作人员责任感欠缺亦是引发本案的重要原因。针对以上问题,徐汇检察院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建章立制,强化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规范对外合作形式,确保货款支付没有疏漏,并加强员工法律法规学习、健全内部考评机制,引导员工提升法治意识。目前,该公司已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