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照片贴在捡来的驾照上

金山法院审结一起变造身份证件案
上海法治报 2024年12月18日 赵军烨/沈媛

  □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赵军烨

  本报讯  近日,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变造身份证件案,被告人宋某在自己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竟变造他人的驾驶证并使用。

  今年4月,被告人宋某在路上捡到一本他人已过期的A2机动车驾驶证,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他灵机一动,便将自己的照片粘贴替换至拾得的驾驶证上。几个月后,宋某驾驶半挂车准备运送货物,途中被执勤交警查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宋某将他人驾驶证件以更换照片的方式变造并使用,属于变造身份证件,其行为构成变造身份证件罪。被告人宋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

  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性质及情节,金山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