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5日,德国联邦政府向联邦参议院提交了《刑法典》修订草案。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量刑因素。草案拟修改《刑法典》第46条第2款,规定在量刑时必须考虑犯罪对服务公共利益人员造成的影响。对服务于公共利益的人员造成超过轻微损害的行为,将作为不利于罪犯的量刑因素。司法机构在量刑时,还要综合考虑犯罪人的动机、目的,以及对受害人的危害程度,以确保量刑公正。
二是扩大保护范围。草案拟修改《刑法典》第105条和第106条分别更名为“对国家和欧洲机构的胁迫”和“对联邦总统以及国家和欧洲机构成员的胁迫”。将保护对象从国家的公共服务人员,扩展至欧洲和地方机构的公职人员和民选代表。针对欧洲议会、欧盟委员会、欧盟法院以及地方政府官员的胁迫和恐吓行为,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三是加重特定犯罪处罚。草案拟修改《刑法典》第113条第2款,规定对以欺骗性攻击手段实施的犯罪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对袭击执法人员、消防队、民防、救援服务和紧急医疗服务人员的行为,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德语编译: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