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王擅文 记者 徐荔
明明是廉价的镀金黄铜戒指,在他的“包装”下竟摇身一变成了价值不菲的“玫瑰金”戒指,还被他用来抵押换钱。当被警方抓获后,他还信誓旦旦地称戒指是金的,自己会去赎回戒指。可面对关键问题,他却支支吾吾回答不清,相应钱款也早已被挥霍一空……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相应刑罚。
案件回顾>>>
2024年6月25日,公安机关接到黄金回收店店主李先生的报案,称自己被一男子以一枚黄铜戒指冒充玫瑰金戒指诈骗4000元,并称还有几位同行也被同样方式诈骗。后经查实,该男子就是吴某某。
据店主李先生所说,2024年5月23日晚上7点左右,吴某某独自一人来到李先生经营的黄金回收店铺,从口袋中摸出一枚戒指,称是自己之前买的,是玫瑰金材质。吴某某向李先生询问回收价格,李先生简单查看后给出了4000多元的回收价,但吴某某却不接受。
“这枚戒指我之前买的时候花了8000多元,是玫瑰金的,你看仔细了。”吴某某信誓旦旦,但又立刻话锋一转,表示愿意以4000元的价格将戒指抵押在李先生的店铺里,十天后去取。李先生思索后同意这一方式,互加微信后转账4000元给吴某某并留下戒指。
然而,到了约定期限,吴某某却没有到店铺取回戒指。李先生想联系吴某某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李先生觉得情况不对。而当李先生在微信上与同行说起自己的遭遇时,得知还有两家店铺也遭遇了相似的情况。其中一名店主划开“玫瑰金戒指”表面,发现戒指的实际材质是黄铜。意识到被骗,李先生随即联系那两名店主前去报警,三人各损失4000元。
警方受案后立即开展调查,发现吴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2024年7月29日将吴某某列为逃犯,并于同年8月22日晚将吴某某抓获。
该案移送至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吴某某起初始终抵赖,称自己所抵押的戒指是真正的玫瑰金。然而,当检察官讯问购入价格时,吴某某却接连失语。吴某某还辩称自己不存在诈骗目的,会去店铺赎回戒指。可是,经过讯问,吴某某才吐露,自己已将抵押戒指的钱款用于赌博并挥霍殆尽。
而经鉴定机构对涉案三枚戒指的纯度进行鉴定,三枚戒指主要元素均为铜、钨。铁证面前,吴某某最终认罪。
经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说法>>>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从事贵重物品回收等业务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能仅凭顾客的口头描述就轻易相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更要谨慎判别。首先,要仔细观察商品外观细节,查看是否有瑕疵、做工是否精细,同时留意包装印刷,看图案文字是否清晰,有无模糊重影。其次,检验产品材质,触摸感受质地,查看防伪标识是否真实有效。最后,如真遇到假冒、残次商品,务必固定证据,妥善留存发票,必要时拍照录像,方便后续维权。
对于普通大众而言,要坚守法律底线,切不可贪图一时之利,妄图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任何看似“精明”的诈骗手段,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