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王晓丹
作为知名财经博主,本该借由自己的影响力发布客观、具有参考价值的文章,然而寇某却借“发稿”之名行“敲诈”之事,不仅扰乱网络环境,损害企业权益,更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今年1月,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寇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相应刑罚。
张冠李戴,借机敲诈
寇某是两个微信公众号的创始人兼管理员,这两个公众号在金融财经行业内颇具影响力,主要发表经济、金融相关文章,并通过与金融公司合作来赚取稿费、广告费等收入。然而,常规的盈利模式无法满足他日益膨胀的野心,寇某逐渐走上通过炮制假新闻、有偿删帖来牟取暴利的歧途。
2022年1月,寇某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文章,文章故意将发生在某外地公司的砍人事件,张冠李戴到某上海公司,并在事件尚未清晰的情况下,暗示该公司逼迫借款人还款才导致对方持刀伤人。该篇文章迅速引发舆情,短短数小时被各大平台及媒体疯狂转载。
相关公司无法坐视商誉被损,于是迅速联系寇某要求删除不实文章。寇某趁机胁迫该公司签订所谓的“合作协议”,并以“信息服务费”的名义索取20万元。为避免舆情进一步扩散,尽快消除负面影响,该公司不得不支付这笔“公关费”。得逞后的寇某也随即删除了负面稿件。
“文章导致公司名誉受损,股价因此下跌。起初,我们考虑向微信官方投诉,但官方处理时间较长,文章一刻不删,公司受影响越大,无奈只好花钱消灾。”公司负责人说道。
“续约”不成,故技重施
一年后,寇某又找到该公司洽谈续约事宜,双方没能达成一致,于是,他故技重施。
2023年6月,寇某通过微信公众号再次发布文章,在不清楚该公司高管实际分红的情况下,强行加入主观臆断内容,点名指责高管分红“赚得盆满钵满”,煽动大众对该公司高管的仇视情绪。这一次,寇某以删帖为由,胁迫该公司分公司支付30万元的“信息服务费”。
2023年8月,寇某管理的微信公众号因以处置负面信息为由向企业索要财物,严重破坏营商网络环境,被相关部门依法关闭。寇某察觉事情不妙,主动向该公司退回30万元服务费,但他的行为已然触犯法律。该公司在搜集诸多文章截图、媒体转载等证据材料后报案,寇某被依法抓捕归案。
经查,2022年至案发,除了上述公司外,寇某也以相同手法敲诈勒索另一家金融公司,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涉及被害企业负面信息等方式,威胁、要挟企业以信息服务费等名义支付钱款,敲诈勒索数额累计达到70万元。
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寇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0万元。据了解,寇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
说法>>>
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敲诈勒索罪还是强迫交易罪?检察官分析,若行为人基于交易关系获取经营利益,不具非法占有目的,构成强迫交易罪;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通过威胁、胁迫手段利用被害对象的恐惧心理牟取利益,则构成敲诈勒索罪。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公众平台制造、传播涉企谣言,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损害商业信誉等犯罪,以网暴企业牟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涉企网络谣言传播快、受众广,再借助舆情推手、“网络水军”推波助澜,负面影响呈几何倍增,企业维权成本高,谣言澄清难,负面消息极易导致网民误解,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上海发布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中指出要营造清朗的舆论环境,对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以处置负面信息为由要挟企业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打击并惩治涉企造谣传谣违法犯罪行为,支持企业安心谋发展。普陀区检察院推出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通过高质效检察履职依法严惩涉企网络造谣敲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