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的第28届财税法前沿问题论坛暨“十五五规划前瞻与财税法领域高水平论文和高质量期(集)刊建设”学术研讨会召开。与会专家建议,青年学者友好期刊应通过客观机制为优秀的青年学者留出版面,并呼吁学术界协同构建财税法青年学者成长生态。
青年学者友好期刊应更加关注文章质量
《政治与法律》主编、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研究员的主旨报告题为《什么是青年学者友好法学期刊》。他以《政治与法律》的办刊实践为例,认为青年学者友好期刊应超越年龄定义,更加关注文章质量,通过盲审确保审稿公平,通过客观机制为优秀的青年学者留出版面。要正确理解青年学者友好的初衷,做到过程友好和结果友好,保证审稿公平、流程规范,也就会让优秀的青年学者在各栏目都有发文机会。
此外,要在青年学者优先发展的语境中给予青年学者适当的倾斜,既要强调遵循学术成长规律,又要注重引导青年学者成长。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副主编、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育教授以《财税法专业期刊的发展困境与破局方向》为题发言。他认为,刊物建设需要坚持理论实务融合定位,深度参与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财税立法等重要改革和法治建设进程。
他提出四大突破方向:强化税法教义学基础研究,均衡税种法研究资源,拓展战略性国别税法比较研究,以及重点扶持青年学者。《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将以专栏化运营提升内容深度,呼吁学术界协同构建财税法青年学者成长生态。
呼吁期刊界包容多元研究范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何锦前教授作题为《财税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公共平台机制》的报告。他认为,当前学术评价“重理论轻实践”,应构建多元化平台机制,通过深度调研、常态化论坛、部门挂职等方式强化问题意识,推动跨主体交流平台及青年友好型期刊建设,以弥合理论与实践的鸿沟,促进中国财税法治的本土化知识生产与实务转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侯卓教授以《关于财税法论文写作的几点思考与困惑》为题发言。他认为,税种法研究需突破微观技术性桎梏,征管法的研究应彰显税法特质而非对行政法的简单套用;理论建构需要警惕“同质化”与“六经注我”倾向;案例研究需实现“微观切入-中观延伸-宏观启示”的跃升;数字法学等新兴领域应挖掘“真问题”并有效嫁接路径。他呼吁期刊界包容多元研究范式,助力学术创新与实务价值的平衡。
构建分层规范的税收优惠制度框架
研讨会还就财税法的实施展开研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翁武耀教授作题为《增值税法实施如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报告。他认为,在体制改革层面,增值税法实施可以重构中央与地方税源分配机制,扩大地方税收征管权,建立税式支出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在法治建设层面,增值税法通过明示税款增强纳税人权利意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限制授权立法,并以法律体系化成果为未来编纂税法典奠定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汤洁茵教授发言的题目是《法典化背景下税收优惠的规范考察、效果评估与立法模式选择》。她表示,当前我国税收优惠体系存在制定权分散、转授权泛滥等问题,并提出了法典化的治理路径。通过税法总则明确优惠基本原则,单行税种法固定长期稳定优惠,并严格限定临时性优惠的授权范围与期限,以法律保留平衡政策灵活性与税收法定,构建分层规范的税收优惠制度框架。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付大学教授以《比例原则视角下税收滞纳金超过本金之审视》为题发言。他认为,《税收征管法》第52条与《行政强制法》第45条存在规范冲突:故意偷、抗、骗税行为适用滞纳金无限加收,符合比例原则;而过失或非主观过错导致欠税,滞纳金超本金则违背比例原则。他建议,未来修法时,对过失欠税设定追征期以限缩滞纳金,对恶意逃税保留无限加收,平衡国库利益与纳税人权益。(朱非 整理)